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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修订 改革前进一小步

2015-05-05 07:37:11 腾讯财经

事件: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修改后的电力法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条文。

结论:

1996年开始实施的电力法,在很多条款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环境,修改电力法成为业界共同呼声。但此次修订还没有涉及区域内独家供电等核心问题,主要属于简政放权的措施。其意义在于简化了工商审批流程(未来售电企业申领供电营业许可证后即可营业)。

电力改革的方向清新明确,可以预见,继输配电价试点、直购电试点后,售电侧的放开试点应是下一步的探索方向;电力法的修订,还会继续,而且其力度应该更大。

售电放开后,售电牌照/准许证的争取可能成为行业参与者与市场热点,有条件的参与者会越来也多对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服务和增值业务才是终极竞争力。对装备企业而言,向服务与新市场挖掘转型,向总包转型是装备企业的方向。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改革,电力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