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在重金属污染企业检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监管、钢铁行业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环境执法监管形势仍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2010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工业生产的强劲回升,给环境监管带来巨大压力。从环境形势看,我国长期积累的环境矛盾尚未解决,潜在的环境问题又不断显现,环境污染仍然较重,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相互叠加,常规污染物和有毒有害污染物长期并存,重金属、类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日益凸显。从污染减排形势看,随着经济回升势头更加强劲,污染物产生量必然会迅速增加,巩固污染减排成果的压力有增无减。从突发环境事件态势看,突发环境事件同比增长较快,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重金属污染的呼声日益高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落实监管制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出新的贡献。
要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排查涉及铅、镉、汞、铬、砷的污染源,下大力气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全面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加大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巩固污染减排成效。各地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继续发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作用,巩固成效,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要明确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对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切实防止污染反弹。对严重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