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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监局:推行三合一”联合工作

2015-06-24 08:54:43 中国煤炭网   作者: 孙枫凯  

为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6月中旬,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结果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联合进行。

为严格规范联合工作行为,陕西煤监局专门制定了“三合一”联合工作方案。明确了“三合一”联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参加人员组成、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分组工作内容和工作纪律要求。

方案明确:联合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牵头处室负责人、属地监察分局负责人任副组长。联合工作组分七个小组,组长分别由省局参加人员担任。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核查、验收原则上不聘请专家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有冲击地压灾害以及年产120万吨以上的矿井安全设施验收结果核查应聘请专家组,专家组(含专家组组长)原则上不超过5人。被核查、验收单位邀请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单位参加1人。

方案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后,煤矿建设单位应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申请一并报属地监察分局。资料齐全后由属地监察分局及时呈文转报陕西煤监局;陕西煤监局相关处室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正式受理,并及时组织对煤矿安全设施验收结果进行核查、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陕西煤监局及属地监察分局在进行验收结果核查工作的同时,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一并进行。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果核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联合验收预备会和通报会一并召开;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果核查组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督核查和验收规范、标准分别组织开展现场核查、验收工作,分头召开核查、验收组会议,研究核查、验收存在问题和核查、验收意见并提交综合组;综合组分别形成安全设施验收结果核查意见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意见以及存在的问题、隐患、建议;属地监察分局下达执法文书落实问题整改;建设单位依据核查、验收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经属地监察分局复核合格后,一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在收到分局复查文件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果核查组起草正式文件,函告项目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过核查的意见。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组由牵头处室起草批复文件,经分管局领导同意批准后,以正式文件向建设单位予以批复,并抄送属地监察分局。

陕西煤监局对“三合一”联合工作工作纪律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严格核查、验收提交资料的审核和受理时限。严格核查、验收标准。要求对照核查、验收标准和批复文件,逐条核查、验收,确保核查、验收意见客观公正,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要求核查、验收人员在联合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切实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四个零”要求,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省局纪检监察室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果核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文件一律由张学常局长签批,有关处室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实施。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陕西煤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