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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瑜: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减排上不能相提并论

2010-04-14 10:52:25 中新社   作者: 余湛奕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不能接受在减排问题上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提并论。

有记者提问,有媒体称从波恩气候变化会议上来看,达成新的气候变化协议的前景非常渺茫,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姜瑜表示,《京都议定书》明确规定了发达国家在2008年至2012年(第一承诺期)应承担的量化减排义务。第一承诺期即将结束,但是大部分发达国家不仅没有完成这一减排义务,而且排放量还有较大幅度增长。提出以新协议代替《京都议定书》,其逃避自身责任的意图十分明显。中国支持通过谈判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包括《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发达国家减排的问题。中方认为,各缔约方忠实履行《京都议定书》这一现有的条约义务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姜瑜说,国际气候变化谈判要取得成果,关键是要按照“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在“双轨”谈判进程下,确定发达国家,包括非议定书缔约方在第二承诺期的减排义务,并就资金、技术等问题做出相应安排。而发展中国家则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采取自主减缓的行动。

姜瑜指出,在减排问题上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提并论,就等于否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也就丧失了谈判的基础,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发展中国家所不能接受的。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姜瑜 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 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