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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燃气分布式能源培训班(第四期)”—西安站

2015-07-16 15:26:52 5e

  各有关单位:
  
  分布式能源技术是未来世界能源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近期多项政策陆续出台,行业终于迎来了国家高度支持的政策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不仅提出要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积极开展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各类试点和示范。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更是明确提出准许分布式电源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
  
  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为完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审核、申报等管理程序,积极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快速、健康、有序发展,201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借着新一轮电改的契机,如何落实分布式能源项目试点和示范,从而促进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成为行业共同努力的目标。为了协助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加大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的宣传,提升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节能减排降碳优势的认识,进而推广这一高效能源利用方式。作为全程参与《细则》编制工作的行业组织,我专委会拟于2015年在成都、广州、西安、杭州(暂定)等地组织政策解读培训。专委会在5月7-8日成都站培训的基础上,拟于2015年8月20-21日在西安市举办本年度第二期政策解读培训。
  
  我专委会连续四年举办此类行业技术培训,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本期培训在总结前三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授课内容的实操性。在系统配置行业政策、市场、技术、设备、项目案例等各项内容的基础上,培训班特邀业界知名专家和企业代表讲授相关技术和经验。
  
  一. 培训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5年8月20-21日
  
  2. 地点: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
  
  二. 培训对象
  
  各地分布式能源主管单位
  
  1. 省(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供电局、卫生局
  
  2. 市经贸委、科技委、人居环境委、市场监管局
  
  3. 省(市)天然气公司、能源集团、热电公司
  
  4. 工业园区管委会、供热管理中心
  
  业内企业代表
  
  1. 各地大中型能源、新能源、燃气企业等相关应用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2.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勘察设计、承包和工程施工单位;
  
  3. 提供解决方案、项目咨询及相关服务的企业与机构人员;
  
  4.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及其它相关电力设备制造企业,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等提供技术设备的各类厂商;
  
  5. 专注于能源和电力领域的投资公司;
  
  6. 其他从事分布式能源行业相关制造、建设、生产、运行、科研、咨询、管理的企业代表;
  
  7. 主办单位的会员单位代表等。
  
  三. 费用事项
  
  1. 参训人员的交通、住宿费自理(如需联系住宿请在报名回执表中注明)
  
  2. 会务费(含资料费、餐费、证书费):980元/人
  
  报名电话:010-58562950

详情请登录分布式能源专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chinade.org.cn/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