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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60年·经济谱华章:能源工业成新疆重要支柱产业

2015-10-13 08:09:26 亚心网   作者: 何玲  

新疆的“四大煤田”、“三大油田”、“九大风区”和“十八条大河”蕴藏着丰富的能源资源,储量大、品质优、开发条件好。

60年来,特别是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充分发挥能源资源优势,加快推动“三基地一通道”的建设,不断优化区内电力结构,全力实施“疆电外送”等重大工程,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工作,初步形成了以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煤化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的能源工业体系,能源工业已经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据自治区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新疆煤炭预测资源量2.19万亿吨,占全国预测资源总量的近40%,居全国首位;石油远景资源量213亿吨,占全国主要含油气盆地石油资源量的20%;天然气远景资源量10.84万亿立方米,占全国主要含油气盆地天然气资源量的32%;风能资源总储量8.9亿千瓦,约占全国的20.4%,居全国第二位。全疆每年日照6小时以上的天数在250天—325天,年总日照时数达2550小时—3500小时,太阳年辐射照度550万—660万千焦/平方米,年平均值为580万千焦/平方米,居全国第二位。全区可转换为能源的生物质能资源总量约8000万吨,折合标准煤约3800万吨。

能源产业开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记者了解到,60年来,新疆能源工业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能源产业开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煤炭工业是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起着举足轻重的保障作用。2014年3月,我区正式被列为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实现由国家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向国家大型煤炭生产开发基地的历史性转变,具有跨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经过60年的奋斗与发展,新疆的煤炭工业已今非昔比,采煤方法从落后、原始走向现代化、机械化、规模化、自动化。原煤产量从1955年的64.55万吨,提高到2014年的14300万吨,增长222倍,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满足了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

电力工业发展水平是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电力工业在我区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业,也是我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和先行产业。

60年来,新疆电力工业始终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一直优先于其他工业的发展,长期呈现两位数增长,2014年,发电量达到了1965.4亿千瓦时,实现了天山南北电力全覆盖。

60年来,我区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协调中石油、中石化以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吐哈盆地、三塘湖盆地四大含油气盆地为重点,加大对新疆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目前,油气化工产业已成为新疆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新疆已成为国家主要的石油生产省区之一。

60年来,新疆风电、水电、光电等清洁能源发展从无到有,从小机组、小规模、全进口,到大机组、大容量、高参数、国产设备世界领先,从单纯的清洁能源试点到大规模整装风电、光电开发与设备生产加工制造于一体的国家大型风电、光电基地,无论是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管理,还是技术革新、全国示范、世界领跑均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我区现已全面建成全国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新疆能源工业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工业体系。如今,新疆已成为国家重要的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

我区能源工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区能源生产供应能力稳步增长。记者了解到,2014年,新疆完成一次能源生产总量1.91亿吨标煤,全年发电量1965.4亿千瓦时、原油产量2705.78万吨、天然气产量296.7亿立方米、煤炭产量1.43亿吨。

能源惠民工程保障民生改善

能源的发展,也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坚实的基础。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中央明确要求,加大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性产品在新疆加工、深加工力度,更多惠及当地。

我区在抓紧落实国家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能源惠民工程建设,通过农网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风电供暖、光电扶贫等一系列举措,改变了全疆各族人民群众的用能结构。

2010年以来,自治区争取国家安排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45.7亿元,主要用于新建与改造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550座,新建与改造110千伏及以下线路20826公里。2014年,新疆农村电网各类供电区域的供电可靠率达到了99.14%以上,农村电力供应状况得到全面改善。

自治区在加快城网、农网改造的同时,还积极争取国家无电地区电力延伸工程建设,2010年以来,我区争取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电网延伸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22.4亿元,通过最大限度的电网延伸方式,解决23.15万户、89.6万无电人口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同时,在2012年争取国家同意通过光伏电站解决边远地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问题。目前,通过光伏产业解决了5.08万户20.1万人无电人口用电,破解了多年来无电地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近年来,自治区还加快实施新疆燃气化工程,全面推进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建设。2010年7月,南疆天然气利民长输管网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目前,输气管线及相关配套工程已全线完工,有力地提高了南疆贫困地区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2014年1月,自治区争取国家将我区吐鲁番新区、喀什市、库尔勒市纳入第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通过新能源示范建设,围绕各类新能源技术在供电、供热、供暖和节能建筑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太阳能热、分布式风电光伏发电系统、生物质清洁燃料、城市生活垃圾、地热能等方面的利用。目前,吐鲁番新区地源热泵、微电网及屋顶光伏发电等示范项目已落成使用。同时,自治区还结合乌鲁木齐、阿勒泰地区风能资源丰富、采暖期长等特点,积极探索开展冬季低谷风电供暖示范工程,破解风电消纳、缓解冬季风电并网运行等难题,促进城市能源利用清洁化,减少化石能源低效燃烧带来的环境污染,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预计年内乌鲁木齐和阿勒泰地区部分居民便可享受风电供暖惠民工程的红利。

为做好新能源产业帮贫脱困,自治区自2015年起,优先开展南疆四地州光伏扶贫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央“精准扶贫”和“真扶贫、扶真贫”精神,为解决南疆地区扶贫脱贫工作拓展思路、输送血液。

能源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发展

近年来,我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能源进出口增长,新疆作为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地位逐步确立。为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促进我区能源优势向体制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当前,自治区正在抓紧研究开展新疆能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煤炭、油气、可再生能源、电力等各类能源的清洁、高效、安全开发和转化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新疆作为国家综合能源基地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记者了解到,我区将从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建立现代能源市场交易机制;加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四方面着手加快推进我区能源综合改革。首先,我区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电力、油气等能源领域,加快推进油田服务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场化改革,鼓励新疆企业“走出去”,在新疆周边国家开发油气资源。

其次,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端”的原则,逐步建立充分反映能源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环境成本和社会可承受的能源价格机制。

同时,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逐步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建立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场外交易的疆内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公正、规范运行的油气市场交易平台;探索建立煤、电、油、气、可再生能源资源基础数据银行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最后,我区将统筹研究制定全疆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全面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审批权限下放,精简审批流程,在新疆开展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试点;研究制定新疆煤炭、石油、天然气矿业权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新疆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施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能源工业,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