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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推进煤矿安全责任落实

2015-10-15 08:29:27 湖北煤矿安监局

自7月1日至10月10日,湖北省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各地党政领导率先垂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

宜昌、荆门、襄阳、恩施、咸宁等5个产煤市(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带头入井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当阳、长阳、南漳、秭归县、远安、宜都、建始、兴山、松滋、通山、巴东、咸丰、利川、来凤、东宝、黄石开发区等16个产煤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纷纷深入矿区督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1个产煤县(市、区)落实了县级领导包矿责任制,开展了煤矿隐患排查、停产停工措施落实和关闭退出等督导工作,全省运用“两化”系统主动上报隐患的煤矿企业达186家。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湖北省,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