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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监局大力实施远程监察取得成效

2015-12-17 09:14:04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今年以来,安徽煤监局充分发挥已建成的远程监察信息化系统作用,建立完善远程监察机制,大力实施远程监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制定远程监察制度,建立“分工协作、适时查看、定期通报、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监察分局、机关有关处室工作分工及工作程序、内容,保证了远程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完善信息处理机制。调整设置远程监察中心,选调专人开展远程监察,发现报警信息,由远程监察中心值班人员联系煤矿调度核实;经核查属实的瓦斯超限但浓度<3%的,由辖区监察分局跟踪督查; 瓦斯浓度≧3%的报警及火灾信息,立即逐级报告省局分管领导,指派业务处室或者辖区监察分局到现场跟踪督查。

三是定期通报督促整改。每月上旬,联合省经信委向煤矿企业通报上月远程监察情况,并跟踪整改。对通报回复不及时或者问题未落实的煤矿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仍不改正的,按照《安徽省煤矿企业副矿级以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相关负责人建档、问责。

四是制作问题导向现场监察方案。每次现场监察前,通过远程监察信息化系统,查阅所监察矿井有关情况,将发现的问题和疑点编入现场监察工作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针对性的现场监察。今年以来,远程监察发现煤矿井下瓦斯报警165次、一氧化碳报警4241次,安全监控系统运行问题68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问题41条;查实了煤矿井下假检查、假数据、假试验行为11起。煤矿企业针对远程监察通报的问题处理了责任人320人、罚款43.13万元。对远程监察中发现井下人员超时作业等问题,及时移送省人社厅依法查处,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安徽煤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