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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在京召开

2016-02-01 08:59:47 国家能源局

1月28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5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2016年工作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努尔·白克力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15年,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3〕93号)为主线,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科技攻关,强化监管监察,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各项工作,煤矿瓦斯防治形势总体稳定好转,煤矿瓦斯事故大幅下降,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量较快增长。2015年,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45起、死亡171人,同比减少4起、101人,分别下降8.2%、37.1%;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80亿立方米、利用量86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5.5%、11.5%。其中,井下瓦斯抽采量136亿立方米、利用量48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3%、5.2%;地面煤层气产量44亿立方米、利用量38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7.0%、20.5%。

会议指出,虽然近几年煤矿瓦斯事故逐年大幅度下降,但瓦斯事故总量依然较大,重大瓦斯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规生产矿井瓦斯事故多发,煤矿瓦斯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煤层气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利用率低,制约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受产能过剩、价格下跌影响,煤炭企业普遍亏损,部分企业通过减少安全投入、压缩瓦斯治理时间控制成本,埋下安全隐患;瓦斯灾害威胁日趋严重,防治难度越来越大;少部分企业瓦斯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区域防突和抽采达标等规定,部分煤矿存在超层越界、私挖乱采、停产整顿矿井违法组织生产等行为;煤层气勘探开发技术区域适配性差,煤矿瓦斯防治关键技术有待突破,部分开发项目输送利用配套工程滞后,煤层气(煤矿瓦斯)排空浪费较大。

会议强调,2016年,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各项工作措施,力争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事故,努力减少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瓦斯事故,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90亿立方米,利用量92亿立方米。会议确定了2016年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开发利用重点工作,一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关闭退出灾害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煤矿。二是进一步完善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强化防治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加强重点地区工作督导,做好相关培训工作。三是落实完善煤矿瓦斯防治政策,加快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3〕93号)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扶持力度。四是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开展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评估验收工作。五是发布实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和瓦斯抽采重点矿区建设,推进规模化开发利用。六是加强煤矿瓦斯防治技术创新,推进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瓦斯防治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强化瓦斯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煤层气(煤矿瓦斯)标准体系。七是健全煤层气、煤炭资源协调开发机制,加快推进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强化煤层气勘查开发监督检查。八是开展报废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研究工作,制定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解决煤层气项目推进中的问题。九是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全面落实区域防突和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规定。

会议要求,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落实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基层和企业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完成2016年煤矿瓦斯防治、煤层气开发利用工作目标和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煤矿安监局、工程院、开发银行、煤炭工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矿瓦斯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