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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环评批准晋北-南京±800千伏直流受端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

2016-03-23 08:51:56 环境保护部

近日从国家环保部获悉,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对晋北~南京±800千伏直流受端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做出环评审批。本网整理内容如下:

关于晋北~南京±800千伏直流受端换流站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晋北~南京±800千伏直流受端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苏电发展〔2015〕11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三汊湾~开断点增容工程。线路全长约55公里,更换导线,途径江苏省淮安市、南京市和安徽省滁州市。

(二)三汊湾~江北锚塔增容工程。线路全长约57.5公里,更换导线和3基杆塔,位于江苏省南京市。

(三)江南锚塔~秦淮增容工程。线路全长约1公里,更换导线,位于江苏省南京市。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该项目建设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1号)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环保部门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该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我部委托江苏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内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江苏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及南京市、淮安市和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6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环保部,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