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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煤矿安监局明确五月份七项重点任务

2016-05-11 08:45:46 国家安监总局

5月6日,吉林煤矿安监局召开五月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分析会,强调全局上下要进入正常的、紧张的监察执法工作状态,一方面要紧盯重点问题不放松,做到心明眼亮、心中有数,能够预防预控,一方面要完善制度规范下功夫,总结提炼、逐步完善规律性、规范性、指导性的工作制度和标准。

会议明确,五月份重点做好七项工作:一是在强化整改矿井风险管控上狠下功夫,高度警惕、有效防范“最后的疯狂”。凡发现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整改矿井不符合安全许可条件的,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监察分局(站)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遵照吉林省安委办的要求,15万吨/年以下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不再延续;深入宣贯国发7号文件精神,最大口径引导小煤矿关闭退出。二是重点关注煤矿水害防治,制发《吉林煤矿安监局防治水监察30条》和防汛工作有关要求,千方百计防淹井,确保淹井不死人。三是持续推进瓦斯治理,督促八连城、板石煤矿和九台营城煤矿抓紧测定瓦斯、二氧化碳基础参数。四是立即启动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培训宣贯,本月下旬在系统内部开展一轮集中学习培训。五是深化细化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制度化、标准化。六是坚持边工作边积累边总结,逐步形成有效管用的、具有指导性的工作标准、制度和规范。七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点,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会议期间,交流分享了瓦斯治理异地监察的基本情况和感受收获,学习讨论了吉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吉安委?2016?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安委?2016?3号),要求认真开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建设”和“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两个课题研究。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吉林煤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