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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的煤管局长经营私人煤矿打了谁的脸

2010-04-28 09:44:48 中国煤炭新闻网

昨天,我国各大媒体网络几乎都刊登了一篇题为《煤官跌倒,蒲县吃饱》的文章。这个最近跌倒的煤官不是别人,就是堂堂的山西蒲县煤管局局长郝鹏俊,几年前就已经成了蒲县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与亲属的家产已多达数亿,其中资金121288512.63元,在北京有房产35套,合同价款高达近1.7亿。

可是,谁不知道山西省是不允许有私营煤矿的。在2009年10月,山西省曾以要求民间资本退出煤矿的行政命令,进行了一次史无前例的资源整合。整合方式只有两种选择,私营煤矿“或者整体出售,或者折价入股,但是只能参股,不能控股”。面对这样的整改,使一个来自温州名叫练祖前的陷入了空前的绝望。他2007年来到临汾,花了两亿元购买了一座年产量二十一万吨的煤矿,而评估公司给出的报价却只有六千多万,且无论他愿意与否,都得接受这一整改结果,也就是说,这个资源整合一下子就整走了他一亿三千多万元资产。而据报道,那时“浙商在山西投资煤矿企业已超过450家,投资总额在500亿元以上”,要是按照练祖前的资产损耗比率计算,山西省仅仅从这450家浙商身上就可以白白捞取300多个亿的资产。

既然半年前山西省就已经发出了国进民退的行政命令,为什么独独郝鹏俊的私营煤矿可以例外,没有被资源整合?显然不是因为郝鹏俊所掌控的煤矿企业不姓“私”,而是因为他首先不是外省籍的煤老板,更因为他还是一个在任的政府官员。现在,郝鹏俊与他的私营煤矿因为逃税获罪而被天下人所知,可谁敢保证在山西没有被资源整合的私营煤矿就只有郝鹏俊这一家,谁又知道目前在山西尚不为大家所知晓的私营煤矿还有多少家?!由此可见,山西省的要求民间资本退出煤矿的行政命令不过是有关方面为了达到巧取豪夺之目的所给出的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罢了。

想当初,曾经有记者对这种近乎抢劫的行为发出:“这个重组对咱们来讲,最重要的意义在哪呢”的提问时,有一位山西省左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文善作出了这样的回答:“安全上有了保证,资源的回收率上提高了。”当时也曾因有某些要人信誓旦旦:“山西不要带血的GDP”,而使媒体误以为从此以后“由于国进民退,昔日以一掷千金闻名于世的‘山西煤老板’,将成为过去,淡出人们的视野。由矿难而造成的煤碳“含血量”,必将不再让人落泪与心惊肉跳”。可是,这个安全保障又在哪里?!就在今年的3月28日14时30分,一个举国震惊的煤矿透水事故在山西省发生了——王家岭煤矿因透水事故造成153人被困井下,最后导致38人死亡。这就充分说明煤矿企业的安全绝不会因为由原来的姓“私”变成现在姓“国”而有所改善,有所保障(笔者声明,并非是笔者对私营煤矿有什么好感,而是私营煤矿与安全事故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倘若说,安全事故纯属客观因素,实在难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象郝鹏俊这样的私营煤矿在国进民退的大潮中“漏网”又当作何解释?这偌大一个煤矿企业,不是可以藏着掖着的,且又有税务、工商登记,以及煤管局的监管,有关方面不会看不见吧。故而,山西省要求民间资本退出煤矿的行政命令说是为了安全保障,为了资源回收率的提高,那不过是一个幌子,他们挂资源整合这个羊头的目的,只是为了以公开、“合法”的手段达到掠夺外省籍投资商的财产而已。因此,如果说一个月前王家岭煤矿以一个特大的透水事故打了山西省有关方面一个响亮的耳光,那么,现在郝鹏俊的私营煤矿东窗事发是给他们的又一个响亮的耳光。

众所周知,在中国,凡是出产煤的地方就必定有私营煤矿,私营煤矿在全国各地几乎无所不在,可为什么独独山西省不容许他们存在呢?如果说,山西省煤矿行业的国进民退真是为了保障矿山安全,为了提高资源回收率,为什么不在安全上下足功夫,偏偏要闹出别的地方都不曾出现的特大安全事故?!为什么不将所有私营煤矿一起进行整合,偏偏只是针对外地投资商?!

政府的行政命令居然可以区别对待,可以言而无信,这是非常可怕、也是非常可悲的,这无疑是在拿政府的信用开玩笑——让国人今后怎么看你,让投资商怎么相信你?难怪当时那位浙江的煤老板练祖前就说,他不会再到山西投资。想来也是,作为投资商,他们投资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不是为了让人打劫,对这种敢于下达要钱不要脸的行政命令的地方,投资商们除了嗤之以鼻、敬而远之,还有什么值得留恋、可以相信、能够寄予希望的?!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管局 山西 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