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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在居民区建公共充电车位

2016-05-30 10:18:00 中电新闻网   作者: 刘世明  

5月1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形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根据意见,在山东省充电设施建设序列中,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对于公交、环卫、邮政、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车辆,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结合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

出租、物流等非定点定线运行车辆,充分挖掘有关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高效互补。

在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建设方面,除了建设私人充电桩外,山东还提出探索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积极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与其他省份实施方案相比,该项措施较为新颖,或可缓解居民区建设私人充电桩的难题。

山东省还将完善价格支持政策,要求各市尽快出台充电服务费具体标准,电动公交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70%,电动乘用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50%,并根据燃油(气)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记者从该省建设任务分解表中看到,920座充电站中,高速公路规划了162座,此外,青岛、济南、潍坊、临沂等地建设规模较高。而在35万个充电桩的建设中,青岛以4.85万个的数量排在首位,临沂和潍坊均建设3.9万个,济南建设3.4万个排在第四位。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山东,居民区,公共充电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