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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电网的新动作都将涉及哪些方面?

2016-06-29 08:59:45 国家电网杂志   作者: 能力君  

6月25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总统普京的见证下,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舒印彪与俄罗斯电网公司总经理布达尔金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双方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电网业务的股东协议。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东协议,该合资公司将设立在俄罗斯,在俄罗斯开展输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和EPC业务。此次签署的股东协议是注册合资公司的关键文件,确定了股东双方在合资公司投资、运营和管理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合资公司业务范围、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等。

俄罗斯输配电网建设改造需求和市场空间很大,合资公司的成立可以充分发挥国家电网公司技术优势和电网建设改造丰富经验,带动公司系统装备、工程和服务等进入俄罗斯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化发展水平。

关于两国电网公司的合作,早在2014年5月和10月,在中俄两国元首和总理见证下,国家电网公司就与俄罗斯电网公司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和《开展电网设施改造和新建项目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研究成立合资企业的可能性,以推动在俄罗斯境内和其他国家的电网设施改造和新建项目以及上下游产业链合作。

其实吧,能力君了解到,中俄之间,早有电力贸易往来~

2012年4月1日,中俄500千伏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全年实现从俄购电26亿千瓦时,双方签署25年长期购电协议。

现有中俄电力贸易通过一回110千伏、两回220千伏和一回500千伏直流背靠背线路,从俄远东地区向中国东北送电。截至2015年底,已累计从俄罗斯进口电力176亿千瓦时。(为中俄电力边贸+直流背靠背之和)

2013年,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统国际公司签署关于开展扩大电力合作可研的协议,目前双方正开展叶尔科夫齐煤电输一体化项目前期研究,项目投运后从俄年进口电量提高近10倍。

中俄电网互联互通项目将中国的市场优势与俄罗斯的资源优势相结合,有效促进俄当地经济发展,并为中国电力供应提供可靠补充,符合两国共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中俄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