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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沈阳居民燃气开栓需签订《居民供用气合同》

2016-12-16 09:10:41 沈阳网

从沈阳市燃气集团了解到,从本月开始,居民用户新办理燃气开栓业务时,需要签订《居民供用气合同》。

据了解,为了广大用户更加安全、合理地使用燃气,享受到应有的燃气供应服务,共同维护燃气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从本月开始,居民用户新办理燃气开栓业务时,需要与燃气集团签订合同。同时,燃气集团经营管理部门将在今后的业务安排中,陆续与已开栓的老用户签订《居民供用气合同》。

“新办理开栓的用户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在开栓现场或在属地营业厅签订合同,已开栓用户也可携带相关证件在属地营业厅签订合同。具体事宜市民可以随时咨询燃气客服热线96177或属地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沈阳燃气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说道。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沈阳,居民供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