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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或有哪些亮点

2016-12-16 09:35:59 南方能源观察   作者: 姜黎   

临近年末,各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脚步似乎又快了些。

12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就《2017年广西第一批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记者通读方案后,发现了以下几个特色:

1若有增量需求,核电企业除年度长协外,还可参与月度交易

征求意见稿指出,2017年暂定核电企业年度交易规模为70亿千瓦时,其中年度长期协议交易规模50亿千瓦时,不足或用户有增量需求时,可参与月度交易。

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对核电、气电等多种电力参与市场的方式有所定论,包括如何确定参与市场的电量比例,如何合理制定针对不同发电品种的市场价格机制等,如今看来广西将率先探索。

据了解,由中广核集团与广西投资集团共同投资,中广核集团为主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站一期工程已竣工,每年将为广西提供150亿千瓦时电力,占总供电量的1/10。

2同一园区只能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购电,同一家售电公司可以代理多个园区购电

征求意见稿中对单个电力用户的门槛定在供电电压等级35kV以上,且2016年用电量(指外购电量,不含自发自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应全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此外,供电电压等级35kV以上,且2016年用电量6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电力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发电企业购电,或选择售电公司代理购电,但只能选择一种购电方式。2016年用电量在3000万千瓦时及以上、6000万千瓦时一下的电力用户,则只能由售电公司代理购电。

针对园区用户,第一批将在全区选择1-2家工业园区作为试点,园区内所有电力用户的用电量以捆绑打包形式参与市场化交易,与售电公司签订市场化交易合同。

那么,有哪些可能的候选工业园区呢?根据《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在“多途径培育售电主体”中提到,支持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组建配售电主体,先行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河池市大任产业园、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贺州市信都工业园区等园区及部分城市拓展区。

征求意见稿同时要求:同一园区只能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购电,同一家售电公司可以代理多个园区购电。

看来,售电公司在广西的重点不是对单个用户各个击破,而是直接冲着试点工业园区努力了。如果按照这个逻辑计算,试点园区的数量将大于等于售电公司,而且,如果某个园区刚好划成一个供电区域,刚好又有一家配售电公司,那么,用户会否格外稳定?对售电公司来说是一考定终生的节奏?

3单个电力用户2017年年度长协交易电量不得超过其2016年实际外购电量(以供电部门结算电量为准),增量电量可参与月度交易

征求意见稿指出,2017年开展年度、月度市场化交易,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达到当年全区全社会用电量的20%,即280亿千瓦时左右,视市场情况调整。其中,年度长期协议规模约为240亿千瓦时,月度交易规模根据市场情况及年度交易剩余电量灵活安排。

对于电力用户的规定是,单个电力用户2017年年度长协交易电量不得超过其2016年实际外购电量(以供电部门结算电量为准),否则签订的意向书或合同无效,如有增量电量可参与月度交易。

对于需求侧来说,年度长协电量比例越高,风险越小。根据该版方案,长协与月度电量比例达到6:1,看来仍处于“试水”阶段。

不过,对单个用户的规定也体现出确保建立起月度交易市场的想法,同时鼓励用户体验月度交易的“刺激”,逐步“体会”市场风险。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广西,电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