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山东煤矿连续两年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2016-12-30 09:14:06 中国煤炭网   作者: 黄海龙 高文静  

近年来,山东煤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五个从严”,坚决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目前山东煤矿已连续两年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今年1~11月份,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百万吨死亡率0.059,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从严监察执法。山东煤监局完善了监察执法机制,构建科学、规范、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六个执法”体系;严格执法标准,制定《监察执法检查手册》、《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常用执法文书制作模板》;严格执法依据,6次修订自由裁量实施基准;严格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7项专项监察、一体化监察、异地交流监察、“双随机”监察、预防性技术监察等活动;严格停产撤人,7月19日暴雨黄色预警,责令全省煤矿停产撤人;严格行政处罚, 今年1~11月份,山东煤监局共监察各类矿井441次,制作文书1902份,停头面53个,行政罚款1329.5万元。

从严查处事故。2015年赵楼煤矿、星村煤矿发生冲击地压轻伤事故,追究14名责任人,对3名院校专家、1名中介机构负责人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山东煤监局要求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或1人事故性质严重的,坚决撤矿长。今年以来,有5名事故矿矿长被撤职,1名矿长被记大过,2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对隐瞒作业地点的重大隐患当事故进行查处,山东煤监局约谈集团公司负责人,对1起隐瞒作业2015年,预测珑山公司关闭后对周边5处煤矿形成重大水害隐患,向博山区、淄川区下达监察意见书,消除了重大隐患。四是把他人事故当自己事故对待。严格警示教育,每半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事故矿作检讨发言;所有事故及时上网公开;利用网站、短信、微信等开展警示教育;建立了“历史事故”数据库,省局网站每天刊出历史上同一天的典型事故。

从严责任监察。山东煤监局制定《责任监察办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监察的内容方式、工作程序、失职追责机制,确立董事长、矿长等18个主要岗位和党委书记等17个重要岗位的职责定位和范围;责任监察实现“三个转向”:由对“隐患”的监察转向对“隐患”和“产生原因”的共同监察,由对“事”的监察转向对“人”和“事”的共同监察,由对“煤矿”的监察转向对“煤矿”和“企业集团”的共同监察。上半年,组织3次、检查4个集团、47对矿井的主体责任;省市监管监察部门组织183个(次),排查457家(次),查出隐患4502项,通过隐患、违法行为印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分析,逐级溯源,倒查问责,震慑强、影响大。近期,追究责任人员110人,其中,行政记过18人、行政警告92人;约谈76人。

从严安全许可。山东煤监局严把形式受理关、内容审查关、现场核查关、问题整改关、研究审议关,实现许可证现场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三事项”合办,建立了一个导则指导、一个安全设计等“七个一”审批模式,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监督办法》,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三抓事后、严管理。据了解,2015年以来,山东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69个,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申请延期的64矿(次)予以暂扣。

从严执法监督。山东煤监局出台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依法强化和规范执法监督,内部纠偏,查缺补漏;山东煤监局每年、四个监察分局每半年开展一次执法监督,对执法监督责任、执法文书、执法档案等进行全面督查,到煤矿现场督查;山东煤监局要求凡应罚不罚、重罚轻罚、同案不同罚,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四是强化创新;推行“电子化”执法监督,运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对监察执法全过程监督,提升执法监督的公正性、数字化。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山东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