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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重在实现4个转变

2010-05-12 09:03:21 中国水利网站

从5月10日召开的内蒙古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内蒙古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管好资源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为核心,着力解决民生水利问题,实现水利“发展定位、发展方式、发展重点、发展保障”的4个转变。会议对全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思路、总体方案、工作大纲等作出具体要求。自治区水利厅副巡视员云文秀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受水利厅厅长戈锋委托,办公室主任生效有作规划思路报告。

会议指出,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兴利除害、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究效益、保护生态与环境的原则,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局部与整体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突出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构建全面、系统的水利规划体系。

会议要求,一是坚持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二是坚持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相结合。三是坚持项目建设与行业建设相结合。四是争取国家投资与市场融资相结合。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水利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好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深入研究。二是认真学习,总结经验。三是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四是做好项目筛选,科学测算投资。

此外,要特别强调水利规划的时效性和约束性,强化水利规划对水利建设和涉水事务社会管理的法规性作用。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在“十二五”期间,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各项水事活动,必须遵循已批准的水利发展规划。列入中央和地方水利投资计划及前期工作的项目,必须具备规划基础。

各盟市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进行了讨论。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内蒙古 重在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