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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交易规则 广东电力市场竞争趋缓

2017-03-29 08:57:15 财新网   作者: 王婧  

3月28日,广东2017年第三次电力集中竞价交易结果显示:最终成交价为每度电降价0.102元

在经历两次堪称惨烈的电力竞价后,广东省已对电力市场竞价的交易规则进行部分调整。这一调整立竿见影。3月28日,广东2017年第三次电力集中竞价交易结果显示:最终成交价为每度电降价0.102元。

对比前两次电力竞价,这一降价幅度已经明显缩小——广东省2017年第一次竞价结果为每度电降价0.145元;第二次竞价结果为每度电降价0.189元。(详见财新网报道《广东电力市场竞价惨烈 每度电降价0.145元》 《南方跨省电力交易在即 广东竞价再次“踩踏”》)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是在3月24日调整交易规则的。最为显著的一个变动是:将本次集中竞价交易的供需比调整为1.5:1。在此前两次交易中,供需比分别为2.15:1和2:1。将供需比缩小,意味着供方的竞争激烈程度被减缓。

公开资料显示:本次交易,共有53家供应方参与报价,总申报电量为29.50亿千瓦时;共有99家需求方参与报价,总申报电量为20.26亿千瓦时;成交电量为20.26亿千瓦时。

在集中竞价中,供方和需方的申报价均为“价差”——事实上,每家发电企业的电,卖给电网的价格并不相同,这被称为每家电厂的“上网电价”;电网加上输配电成本以及其他成本后,按照政府规定的不同价格卖给各类用电主体,这被称为“目录电价”——所谓价差,就是在“上网电价”或者“目录电价”基础上的调整幅度。

根据交易规则,系统分别对供需双方的申报价差和电量进行排序。简言之,对供方来说,报价低者电量优先成交;对需方来说,报价高者电量优先成交——处于双方均可接受的价差区间内的电量即为成交电量。确定成交电量后,系统将进行价格撮合,最终成交价差将统一为:成交电量中供方报出的最高价差与需方报出的最低价差的平均数。

在3月24日的规则调整中明确:用户侧(即需方)申报电量低于400万千瓦时的,该段电量申报价格不计入成交价差的计算依据。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说:这一调整是因为在前两次竞价中,部分需方拿出少量电量来进行“策略报价”,以期能够拉低最终成交价。

广东省前两次竞价的成交价显著低于年度双边协商价格——目前广东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双边协商的年度长协形式确定;另一种是通过月度撮合竞价模式,每月定期交易。2017年,广东拟通过市场化交易的电量约为1000亿度,其中长协最终电量已确定为837亿度,每度电平均降价0.0645元。

接近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的有关人士告诉财新记者:2017年度的双边协商价格是2016年底确定的。长协价格高于现在的竞价价格,这对市场预期造成巨大影响。政府及市场管理部门担心存在用户对长协毁约的风险。

该人士还透露:政府及市场管理部门意识到发电侧竞争过分激烈,缺乏理性。根据专业测算,2月成交价甚至低于某些机组的发电边际成本,发电厂利润极低——2月份成交电厂的利润平均在10-20厘/千瓦时。

这迫使政府决定对交易规则进行部分调整。该人士称:目前广东省电力市场竞价已经从双边竞价逐渐蜕变成发电侧的单边竞价,后续发电厂报价会逐渐趋于理性,预期降价幅度会逐步缩小。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调整,交易规则,广东,电力市场,趋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