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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

2017-07-04 08:57:26 山西日报

21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能源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新一轮能源革命蓬勃兴起,能源发展的“高效化、清洁化、低碳化和智能化”特征越来越凸显。山西要认清和把握国内外能源发展大势,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能源革命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山西能源领域的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着力打造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

着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能源结构优化互驱共进,使能源消费结构迈入更加绿色、高效的中高级形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依法依规淘汰煤炭、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环保、能耗、安全生产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的落后产能,促进能源消费清洁化。大力发展低能耗、低碳排放的非煤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推广循环经济模式,构建节能低碳的产业体系,实现能源消费低碳化。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大煤制天然气、过境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等“四气”推广力度,到2020年,山西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73%,燃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2%。

坚持总量控制,节能优先,形成集约高效的能源消费方式,抑制不合理的能源消费。牢固树立带头节能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力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单位GDP能耗,重点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实施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围绕重点节能工程,在冶金、电力、煤炭、焦化、化工、建材等六大主要耗能行业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不断提升能效水平。制定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方案,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建立完善能效领跑制度,树立一批能效标杆企业。把能源消费总量、强度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约束性指标,推动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培育用能权交易市场,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研究制定用能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

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绿色建筑,建设紧凑型生态城镇。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坚持集中与分散功能相结合,重点建设以节能低碳为特征的气、电、热等能源供应设施,将有条件的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纳入城市燃气管网、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加快农村用能方式变革,在偏远地区合理布局离网式与蓄能相结合的风电、光伏发电、小水电等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有效解决广大农村和城中村直接燃煤、分散用能等突出问题。加大民用散煤直燃治理力度,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逐步实现无煤化。扎实推进绿色能源县、乡、村建设,树立全民节能新意识和新理念。

着力构建能源多元供应体系加快能源生产革命

山西作为能源大省,在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需要从单一的煤炭开采发展到建立多元能源供应体系,不断提升能源产业综合竞争力。

煤炭产业摒弃粗放型发展模式,走产业集中度高、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保障高的现代化之路,实现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积极稳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现代化矿井,以煤矿的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和基建矿井的建设为抓手,严格煤矿准入标准、建设标准和管理标准,进一步提高矿井装备的技术水平,推行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为特征的综采化开采,推进煤矿采掘机械化、监控数字化、控制自动化和辅助运输高效化。普及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开展高效机械化充填开采和无人工作面智能化采煤试点,建立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开采模式。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提高原煤入洗率,发展煤炭提质技术,加大稀缺、难选、细粒煤的高效分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不断提高炼焦煤的精煤质量和精煤回收率。着力提高动力煤的入洗率和分选效率,最终提高煤炭产品质量。

依托我省煤层气资源优势,以实现转型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为目标,大力发展煤层气产业。按照“统筹上游、整合中游、发展下游”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沁水和河东两大煤层气地面开发产业化基地建设和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着力打造煤层气大产业链、煤层气产业总部基地和煤层气装备制造业基地及京津冀后备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把煤层气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战略性新兴能源支柱产业。

结合电力通道布局,积极推动风、光、煤层气、地热、生物质等新能源多元发展,按照集约、高效、绿色、生态的原则,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为重点,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探索推广智能电网、多能互补、储能等多种技术创新,形成风电、光电、煤层气发电等多轮驱动的新能源供应体系。

着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推动能源技术革命

能源革命,科技先行,科技创新是能源革命的核心与支撑。“十三五”期间,要以能源企业为主体,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相结合,坚持追赶与跨越并重,完善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设能源科技强省,实现山西从“煤老大”向“煤科老大”的转变,争当能源技术革命排头兵。

聚焦能源产业清洁、高效、低碳、绿色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和需求,构建煤炭、煤层气、煤电、煤化工、煤机装备等产业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明确科技创新重点,抓好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煤炭清洁高效、煤层气抽采利用、现代煤化工、煤基高端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网、二氧化碳捕捉封存及转化利用、矿区生态修复、新一代储能技术等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

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重点研究基于能源大数据的智慧能源精准需求管理技术、基于能源互联网的智慧能源监管技术;加强能源互联网综合集成技术创新,重点研究信息系统与物理系统的高效集成与智能化调控、能源大数据集成和安全共享、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与管理以及需求侧响应等技术。

鼓励能源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健全技术革新机制,重点围绕改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提高装备水平、优化工艺流程、提高信息化和安全生产水平,支持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和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技术改造项目,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改进现有研发机制,切实使能源企业成为研发活动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技术的转化率,用先进适用技术转型升级,使多数能源企业的主要工艺水平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使科技创新真正起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着力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推进能源体制革命

实现能源体制革命,需要坚定不移地推动能源市场化改革,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清晰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完善资源管理体制,健全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明确权责,有效监管,促进资源有序开发;大力推动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实现资源能源约束下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政府应减少对能源市场的直接干预,全面推进能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能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培育多元主体,重塑竞争性市场结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能源领域投资运营,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结构。彻底推进政企分开,剥离政府应当承担的职能,使国有能源企业轻装上阵,专注于提高经济效益。完善能源发展相关财政、税收、投资、金融等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促进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煤炭企业化解产能过剩,妥善分流安置员工。借鉴国际经验,简化企业登记、注销、破产和资本退出等相关程序,降低煤炭企业的退出成本,保持社会稳定。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完善能源税费政策。全面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合理调节资源开发收益。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支持已关闭煤矿的环境恢复治理。完善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加强运行监管,实施价、税、财联动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建立能源产业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稳步发展能源期货市场,探索组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权交易市场。加强能源政策引导,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能源项目建设融资,加大担保力度,鼓励风险投资以多种方式参与能源项目。鼓励金融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创新能源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创新型能源企业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执笔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曹海霞)




责任编辑: 曹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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