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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缩短至20年

2017-07-19 11:28:56 财新网   作者: 杨昳  

广东省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原则上不超过20年。7月17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此前,中国的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一般为50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林安解释说,做出调整的原因是:50年的工业用地出让期,远超中国企业3.5年的平均寿命。其中集团企业的平均寿命仅7至8年,而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2.5年。“这一调整降低了一般产业初始用地成本,提高了土地周转和使用效率”,杨林安说。

《意见》还显示:广东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对于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经地级以上市政府认定后,以认定的出让年期出让,最高不超过50年。

此外,为鼓励租赁用地,广东还推出“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出让土地。“先租后让”为与政府部门签订“2+3+N”的土地出让合同,“2”是指2年基建租赁期,“3”是指3年投产租赁期,“N”是指N年出让期,原则上总计不超过20年。待租赁期满后,考核达标并付清土地价款的,即可办理土地登记,进入下一轮使用期。

而“租让结合”是指厂房及配套用地、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等,采用出让方式,出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露天堆场、露天操作场地、停车场用地及其他用地等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可采用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租赁年限不得超过5年。

公开资料显示,在广东省内,已有个别城市早先推出类似实施细则。比如深圳市于2016年10月20日规定,一般产业用地出让期限为20年,重点产业项目用地期限为30年;中山市也于2017年5月31日提出“弹性年限出让”、“先租后让”等实施细则。

若要打造“百年老店”怎么办?《意见》规定了工业用地的续期政策:年限届满前的3个月即可提出续期申请,续期不可超过20年。对于续期时的土地价款,《意见》明确,可参照原出让(租赁)合同约定的价格,结合续期时土地所在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等,综合评估确定。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广东,工业用地,出让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