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交易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体系。同时,交易机构具有与履行交易职责相适应的人、财、物,日常管理不受市场主体干预,接受政府监督。交易机构主要负责交易组织,调度机构主要负责实时平衡和系统安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交易机构的独立性,明晰了交易机构在电力市场中的定位。而且,交易机构的重新定位将改变电网公司集输配电、调度、交易于一体的市场参与身份,也将促使更多的交易主体产生并参与到电力市场中来,从而改变目前的电力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