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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煤炭要闻回顾(2018-03-12)

2018-03-12 15:53:33 5e

从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上看,2017年,我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社会用电量已经出现全面增长的局面。

分区域上看,东部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全面放缓,江苏、山东、浙江、安徽、上海、北京则低于去年同期0.3个百分点、4.8个百分点、0.7个百分点、2.4个百分点、3.0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电力消费大省江苏、山东、浙江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下滑0.3个百分点、4.8个百分点、0.7个百分点,山东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仅为0.73%,增长几乎陷于停滞。

2017年,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正在加快,经济布局正在持续优化。东部区域受到产业升级影响,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有加速趋势,单位GDP能耗有下降趋势。与我国东部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全面放缓相反,我国中部、西部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出现了大幅度增长的情况。受到总体宏观经济回暖影响,内蒙古、山西、云南、甘肃、宁夏等省份(自治区),高载能产业发展势头依然强劲,这将成为未来拉动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

从全社会用电量总量上看,2017年,我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社会用电量东高西低的情况依然加剧。

全社会用电量超过2000亿千瓦时的省(自治区)有11个,占我国全社会用电总量62.4%。11个省(自治区)主要集中的我国东部地区,其中广东、江苏、山东全社会用电量均超过5000亿千瓦时,分别占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的9.4%、9.2%、8.6%,位居全国各个省份前三位。三省之和占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的27.3%。

全社会用电量在1000-2000亿千瓦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12个,占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的29.0%。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集中在我国中部地区,其中山西、安徽、湖北、湖南、云南、上海全社会用电量均超过1500亿千瓦时。总体而言,该区间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社会用电量相对较低,山西、安徽、湖北等我国中部地区电力消费大省,三省全社会用电量之和仅与广东省相当。

全社会用电量低于1000亿千瓦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8个,占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的6.4%。该部分省份主要集中在西北、东北区域,其中海南、西藏占比较低,仅为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的0.5%、0.1%。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