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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央行批准巴中贸易用人民币结算

2018-01-05 08:45:29 北京商报

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央行)1月2日晚发表声明,批准贸易商在与中国的双边贸易中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并表示此举将促进双边贸易增长,符合中巴两国长远利益。

巴央行表示,巴中的公共和私营企业在双边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可以自由选择使用人民币,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已经制定了相关法规以促进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同时,考虑到最近本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中巴经济走廊与中国的贸易和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巴基斯坦国家银行预计,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将促使对华贸易大幅增长,这符合两国长远利益。

巴基斯坦从中国的进口额从2016年的121.1亿美元跃升至2017年的141.3亿美元,其出口额从15亿美元增至17亿美元;巴基斯坦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逆差则从2012-2013财年的40亿美元扩至2016-2017财年的120亿美元。




责任编辑: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