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限额管理,清理用工,管理技术人员末位淘汰
◎完善薪酬体系,领导干部年薪与一线员工收入挂钩
日前,湘煤集团公布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适用于涟邵实业公司、资兴实业公司、白沙实业公司。
该集团计划从2014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四个目标。一是经营机制创新。推动企业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发展规律要求的管理者能上能下、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员工能进能出、市场化选择的用工机制,收入分配能增能减、绩效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二是劳动效率显著提高。实业公司人均营业收入提高幅度原则上不低于15%。三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剔除生产性扩张、新项目增员后,实业公司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占在岗劳动力总量的比率在现有人数基础上下降20%以上。四是薪酬结构更加合理,生产一线员工的薪酬水平稳步上升,使管理人员与生产一线员工的薪酬比更趋合理。
湘煤集团对机构实行限额管理。实业公司机关机构设置原则上不超过5个,不擅自超编增设机构。未经集团批准,不得无编制提拔中级管理人员。全面清理挂名挂靠、顶岗等人员,对于没有为企业提供正常劳动且企业未支付劳动报酬挂名挂靠人员和安排他人顶岗并从单位领取报酬的人员,无论企业是否为其办理过相关手续、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均认定为空挂人员,依法依程序处理劳动关系。依法依规推行“一岗多责、一人多职、岗位承包、服务外包、工程项目承包、服务职能社会化”、非全日用工、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除生产一线用工外,未经集团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得聘用内退、退休人员。
湘煤集团将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用人唯贤”的人事制度。该集团对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职数管理,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推行各子(分)公司领导班子任期制试点,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均自动解除原任职务,由集团进行任期考核,考核合格的,具有与原职级相同竞争上岗资格的,可以参与原职级岗位的竞争上岗,考核不合格或排名末位的,只能参与下一个职级的竞争上岗。全面实行管理技术人员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比率一般不低于3%。末位淘汰人员按“异岗异薪、同岗同酬”的原则确定新岗位的待遇,新岗位的薪酬标准不得高于原岗位的75%,除公司制度规定的津补贴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津补贴变相增加被淘汰人员的收入。试行对同一重要经济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工作年限的中级管理人员实行交流轮换制度。
湘煤集团将规范薪酬体系,建立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完善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协议工资、销售提成工资和年薪构成的五种薪酬体系。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全面规范计件工资制度,将计件工资收入比率提高到员工实际收入的80%左右。规范年薪工资制度,领导绩效年薪除与安全、生产、效益等主要指标挂钩外,还要和本单位员工人均收入挂钩。剔除领导班子年薪后,实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年薪收入原则上不超过所在单位平均工资的9倍;实业公司机关中级管理人员正职与在岗人员人均收入比不超过2倍至3倍,实业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年薪收入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至5倍。建立薪酬向生产一线倾斜的分配调节机制,将领导干部及中级管理人员的年薪与一线员工的收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