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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

2008-12-04 09:56:12 新华社
福州市出租车临时燃油附加费征收至今已两年半,福州市政府日前批准,12月5日起,出租车现行收取的1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后,福州市出租汽车3公里的起步价由7元调整为8元,不再另外收取燃油附加费,实际运价没有增加。福州市物价局提醒乘客,12月5日至31日为计价器调整过渡期,在此期间,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起步价按新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按原定起步价标准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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