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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决定减免灾区开采企业资源税

2008-05-26 00:00:00 中国能源网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要求各级财政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可以适用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资源税一项,通知说,“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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