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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上调煤炭资源税

2006-04-14 00:00:00 中国能源网
      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向外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上调陕西、江苏、江西和黑龙江四个省的煤炭资源税。       国税总局在发给上述四个省财政厅和地方税务局的通知中称,自4月1日起,将陕西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人民币3.2元;将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将江西省煤炭资源税提高至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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