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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3-11-22 11:03:41 中国能源网
(发改能源〔2004〕2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电力顾问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神华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增长迅猛,现在在建规模已远大于规划要求,但各地向国家申报要求核准的电站建设项目规模不断增加。在申报的各类电站项目中,火力发电项目规模普遍较大,超出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规模较多。由于电力建设涉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燃料、淡水、土地、交通设施等综合因素,需协调发展,也与环境保护和移民搬迁等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因此,电力建设必须在国家规划指导下有序发展,大起大落必然会给经济健康发展和电力工业自身经济效益带来损害。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工业产业政策,以国家规划指导项目建设,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平稳发展,避免大起大落,结合电力项目核准制的实施,我委制定了《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办法》,现印发你们。 根据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相关精神,我委将陆续组织开展火电项目规划优选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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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