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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煤炭企业总工程师责任制》的通知

2013-11-22 13:42:21 中国能源网
(煤生字〔1996〕第414号) 各煤炭工业管理局、省(区)煤炭工业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伊敏煤电公司: 为适应煤炭工业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充分发挥总工程师及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在煤炭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技术进步,加强技术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现将《煤炭企业总工程师责任制》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87年部颁发的《矿务局总工程师责任制》自本责任制颁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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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