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毅诚(1926年-),曾名黄鲁,湖北枣阳人,高级工程师,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之子。早年参加新四军,后赴延安自然科学院学习。新中国成立后,担任沈阳第一机械总厂分厂厂长,赶赴苏联学习回国后担任哈尔滨汽轮机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等职。文化大革命后,调入了国家计委。1984年,兼任西藏经济小组组长。1988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部长。1993年任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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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诚经历丰富,任过的职务甚多。他将一生奉献给了我国的能源事业,回首望去,无不充满了闪光,而最引人注目的,恐怕要算是他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和担任国家能源部部长的那些年。
力促节能改革
1979年9月,黄毅诚被调到了国家计委工作。中国节能事业的实质性起步,可以说与黄毅诚的一次工作汇报有关。1980年,我国能源供应出现紧张,而黄毅诚发现我国在能源利用上,存在着巨大的浪费。他主动找到了时任国家计委主任的余秋里,提出国家计委应出面抓全国的节能工作。余秋里同意了黄毅诚的提议,并将此项工作交给了他。全国性节能工作在他手里开始展开。
黄毅诚和几位同事先后到东北、华北地区的十多个城市进行了实地调查,回京后编写了《节约能源30例》,该书结合实例,具体地指出了企业在哪些方面存在着节能潜力,并给出了解决方案和实效数据。
黄毅诚认为,“节能不能光捡芝麻,更应该抱西瓜。电力节能涉及热电联产和淘汰小火电、提高火电效率两个有节能效果的重点项目。抓好这两个节能项目,每年可以为国家节约好几亿吨煤炭。”通过几年努力,全国对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从第6个五年计划开始,利用节能资金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有200多项,分布在100余个城市。
能源和交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相关建设需要耗费大量资金。为了加快能源交通建设,黄毅诚推动设立了能源交通基金。而为了弥补国内财力的不足,黄毅诚又提出了利用外资和出口信贷建电站的政策,结果为我国进一步打开利用外资的新局面闯出了一条新路。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每年作为燃料烧掉的重油和原油近4000万吨,而煤价比较低。为解决用于节能工作的资金问题,黄毅诚决定大力推广“煤代油”政策。到1990年,年度资金已达50亿元左右,“压油”近3000万吨。“煤代油”的政策,加快了能源——特别是电力、煤炭的建设步伐,也增加了用于节能的资金,同时,还利用“煤代油”资金成立了一个大型电力企业,即华能电力公司。
唯一一位能源部长
1988年开始,我国开始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在出台该改革方案之前,中共中央出台文件决定成立能源部和运输部筹备小组。
在1988年春节前的一次陪同国务院总理去南方考察时,黄毅诚按照事先与另外四名筹备组成员商议的方案向总理汇报了能源部的组建思路,当即获得了总理的首肯。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消煤炭部、石油部、核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成立能源部,由黄毅诚担任能源部部长。
黄毅诚给能源部定下了“双效”和“四管三不管”的职责。能源部成立初期,他首先将可控性较强、易取得较大成效的工作列为了重点。随后为了尽快缓解能源供应的紧张局面,他又要求千方百计从各个渠道筹集能源建设资金,加大能源建设规模,同时要求对于已经批准建设的工程,利用好投资,从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设备招标等各方面挖掘潜力,尽可能缩短建设工期。
那时候我国电厂管理问题颇多,特别是没解决好漏的问题,电厂漏水、漏汽、漏油、漏灰……似乎是无所不漏。为了解决电厂的管理问题,黄毅诚号召电厂向煤矿学习,在电厂开展“双达标”运动,还特意组织团队去日本电厂考察,使全国电厂的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黄毅诚还紧抓煤矿安全生产,他认为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的关键是治本,要在管理制度上下工夫,特别是在提高职工素质上下工夫。为此,黄毅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把手亲自抓安全管理;把精力放在井下的生产上;让有本事的人到生产一线;实行煤矿的半军事化管理。而这一系列的措施,让我国煤矿矿百万吨人员死亡率持续下落,由1987年的2.6降到1992年的1.01,降幅超过了60%。
黄毅诚在能源部长的职位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不过由于能源部自成立到撤消,本身一直处在尴尬的境地,使得黄毅诚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唯一一位能源部部长,而能源部,也仅仅在他任部长期间,存在了5年。
余热不忘发电
1993年,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决定恢复电力部、煤炭部和成立独立的石油、核工业公司,能源部被撤销了。“现在能源部已经成为历史了,然而‘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能源部的五年,工作中有成功的一些方面,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不管成功的还是不尽人意的,这些经验都是宝贵的,对今天能源工业的发展都会有参考价值。”黄毅诚总结道。
1993年3月,离开能源部的黄毅诚,进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任委员,同时被选为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的起草工作,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的起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审定工作。
虽然并不参与具体的管理工作,但在八届人大的5年,黄毅诚从未缺席过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投入了数不胜数的时间和精力为我国经济工作呐喊助威。1996年和1997年,黄毅诚又先后兼任了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和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中方主席。
1998年3月,是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换届的日期。按黄毅诚的话说,自己已经年满七十岁,该从国家的工作岗位上正式“毕业”了。“毕业”后的黄毅诚并未放松紧绷的神经,坚持在我国经济、能源行业下基层,跑调研,并将所想、所见、所闻付诸笔耕,不吝谏言。
如今,黄毅诚已是87岁高龄。在一封《给发改委办公厅的信》中,黄毅诚曾这样总结自己离休后的工作:“我已是离开工作岗位多年的老人,有时对经济中的一些问题,根据自己的一点知识和经验,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只是想尽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为国家建设尽一点力,是‘余热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