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论生态化环境管理模式对主体的要求

2010-09-17 09:26:57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朱春艳 张东 陈凡  

[摘要]现行环境管理模式缺少对主体的关注,在分析生态化环境管理模式的意含和特征的基础上,提出应当不仅重新思考环境管理主体的范围,对环境管理主体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这包括在价值观上从“绝对人类中心主义”走向“相对人类中心主义”,树立生态文明观;在伦理观上正确处理经济理性、生态理性、法律理性的关系;在利益观上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部分利益、代内利益和代际利益的关系等方面。

[关键词]生态化环境管理;主体素质;主体观念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50(2010)01—0032—03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主张,不少城市以此为契机展开了建设“生态城市”的新规划,这在环境管理方面也提出了新课题,不仅要求我们重新思考环境管理主体的范围,同时思考要进一步进行环境管理的模式创新、对于环境管理的主体的要求等问题。本文在分析原有环境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即主体缺失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环境管理模式——生态化环境管理模式,并分析了这种新型的环境管理模式对主体的要求。

一、现行环境管理模式缺少对主体的关注

自1960年代以来,环境问题就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对环境问题的成因也出现了各种解释,但这些分析基本上是把环境问题看作单纯的技术问题、经济问题,从而把环境管理仅仅等同于治理污染,或者以单纯的经济手段进行管理。但是,单纯从具体的实物层面上寻求造成环境问题的原因,并试图通过改进技术和经济管制等方式解决环境问题,没有意识到原有环境管理模式中所存在的主体缺失,没有从根本上探求产生环境问题的人性根源。原有环境管理模式的主体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在理论上“见物不见人”。

马克思早在1845年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展开了严肃的批判,提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

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原有环境管理模式存在的理论缺失与之相类似,只是从技术、工业产品等实物本身人手,对环境进行修补和改善,对作为主导因素的环境管理主体关注却并不多,从而出现马克思所说的“见物不见人”的理论缺陷。尤其看不到人的思想对人的行动的制约作用,从而意识不到要使环境有根本转变,从根本上必须从人的观念上下功夫,从调动广大的环境相关者的思想和行动人手。如果人的思想观点变化了,思路理顺了,行动上自然会发生质的转变。

其二,对主体范围的理解不够全面。

环境管理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广泛,从纵向上看,包括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立法、环境影响、环境反馈、环境治理等各个环节,从横向上看,包括区域环境管理、工业企业环境管理、自然资源环境管理、水资源环境管理、土地资源环境管理、森林资源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管理、海洋资源环境管理等各个层面。这样,在不同区域、不同阶段中,就会有不同类型的环境管理主体,他们也在其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由于原有的环境管理模式往往把环境问题简单化,把环境问题看作单纯的技术问题、经济问题,从而把环境管理仅仅等同于治理污染,或者以单纯的经济手段进行管理,这样,传统的环境管理模式主要是单纯的由政府命令控制的强制管理方式,其单一性体现在经常只是对环境失衡进行政府干预。

虽然环境管理首先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工程,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起着中坚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环境问题向全球化扩展,环境形势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许多新的环境问题涉及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如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问题,仅靠单一的命令强制方式远远不够了,需要采取综合社会、经济、技术、文化和环境诸多方面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甚至需要改变生产和消费方式,改变社会文化才能取得长期效果,因此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

二、生态化环境管理模式的意含和特点

(一)生态化环境管理模式的意含

任何一种生物都存在于一定的空间之中,它所生存、活动、繁殖的空间便是它的环境。生物需要与环境之间实现交换,以便获得需要的物质与能量。人们一般把这种生物与环境因素的相互关系称为生态,研究这些关系的学科就是生态学。无数历史上的兴衰更替表明,如果人类严重破坏森林和其他绿色植被,过度使用土地,致使生态恶化导致沃野变为荒漠,人类文明也将随之衰落。所以,生态是所有自然活动和社会活动的环境载体,是许多可再生资源孕育和循环的母体。如今,随着全球性环境危机所引发的人类对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日渐重视,”生态”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展,从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走向了社会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共处,渗入到了更多的社会领域,“生态”一词被赋予了更多的人文色彩,成了健康、安全、美好、可持续的代名词。“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就是指这种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多目标性。

这里所说的“生态”一词的内涵已大大超出传统意义上的自然生态的含义,与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标的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管理模式不同,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是在以自然生态平衡协调为中心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增长,以社会生态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这种目标追求正是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在微观层次上的具体化,它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生态化的技术创新,生态化的工业生产,生态化的环境管理。其中,生态化的技术创新侧重于产业技术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力求设计出“零污染”的新型的生态化技术。与传统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经济运行的基本模式“资源——产品——排放”相比较,生态化的工业生产侧重于产业生产过程本身,力求在生产过程中合理处理废料,其增长模式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这是以生态化的循环经济代替传统的经济模式。

从环境管理的模式来看,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就是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管理及多元行政管理于一体的全新的环境管理模式。当前,国内外不少国家和地区纷纷兴建的生态工业园区,实施的环境管理模式基本上属于此类环境管理模式。当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态化的层次和水平也各不相同。

(二)生态化环境管理模式的特点

1.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的基本理念是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思想是针对当前人类涸泽而渔的经济发展模式提出来的,意在以新的文明形态解决当前全球性的环境危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必须实现环境管理模式的生态化转向。首先,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确立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发展既包括经济发展,也包括社会发展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发展,只有三者协调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其次,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保障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是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可持续发展主要依赖于可再生资源特别是生态资源的永续性。必须把发展置于国际、代际间的公平、合理、持久利用自然资源的基础之上,即发展应是“不损害未来世代满足其发展要求和资源需求前提下的发展”。再次,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建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整体价值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冲突,建立二者之间的互利共生、协同进化机制,肯定人内在于自然,依赖于自然,人与自然之间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命运。

2.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的最高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整体协调。

在工业经济时代,利益的驱动和竞争的压力使得人们无暇顾及环境管理,忽略了对人自身发展的深层关注。对环境的管理要真正促进社会发展就必须把社会发展的核心部分——人的发展作为最高价值取向,因为它的实际内容就是人的生态化。人的生态化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最高表现形式,它强调人在发展中的主体性作用和地位,注重符合人性,注重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素质的提高和能力的发挥,并注重人的发展赖以进行的社会条件的创造。是自然生态平衡协调、社会生态和谐有序真正的”天人合一”。自然生态化、社会生态化的双重目标为人的生态化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条件。而生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又只有通过人的生态化才能真正实现。[2]

三、构建生态化环境管理模式对主体的要求

实现生态化环境管理模式的转变,对环境管理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主体的范围有待于扩展,另一个是主体在观念上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一)主体范围的扩展。

主体范围的扩展是指从外延上讲,主体将从单一的政府机构扩展到工业企业的法人、个体公众,这正是当今西方社会已在多个国家出现的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向多元管理模式(政府、企业、公众多元管理)的转变。

环境管理表面上看是对环境的管理,这样环境管理的主体是人,即管理者,而被管理者,即环境管理客体就是环境本身。所以最初环境管理所作的工作基本上是治理污染,试图通过利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来治理环境污染。及至后来,人们从治理污染的社会实践中逐步认识到,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因为就引起环境问题的经济活动本身而言,它不愿意也不可能保证治理环境所必需的投入。这样就使得治理污染的科学技术手段不能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后来人们把环境问题定性为经济活动的外部性问题,提出要有效地保护环境,必须加强经济活动对环境影响者、即企业的管理,从而经济手段成为主导性的环境管理模式,企业成为环境管理的客体。环境执法部门制定了各种相关政策,对企业的生产进行监督和治理。但长期以来,最广泛的公众被排除在环境管理之外,偶尔有其自发或自觉地组织起来的环境保护运动,算是对包括环境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环境管理的主体一直是政府,是行政执法部门。

例如,有作者针对2O04年国家大规模治理淮河流域污染所表现出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双重不利,建议扩大环境综合决策参与者的多样性和代表性:在进行环境综合决策时,除了中央及地方各级职能部门之外,还可以包括以下主体:工商产业界、科研学术界和公众。其中,工商产业界可以说是与环境保护关系最密切的社会实体,它们不仅本身是利益和价值的载体,而目对社会产生巨大的正外部效应(例如,提供就业岗位等),如果环境综合决策中缺少他们的参与,将是不完善的而且是潜藏着风险的,最重要的是如果仅将其视为环境管理的对象,是不利于环境目标的实现的。科学队伍在环境综合决策的过程中则体现为客观公正的欢察力量。他们超越利益局面,以科学为准则为综合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从而使环境决策建立在人类全部知识的基础上,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人文知识等等。公众参与环境综合决策的力量虽小,但是有其特殊的价值,因为公众或者是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关注及对社会的责任感而愿意为公共环境决策做出贡献,这增加了环境综合决策的社会公正和正义的力量;或者公众可能由于自身利益受损,而参加决策过程,最典型的就是污染受害者的情形,一般性的污染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力,但重大的污染事故会震动当地决策者,如此,也就能影响甚至改变原有的决策结果[3]。

(二)主体观念的提升、

既然环境问题的产生和人类片面的自然观、利益观、价值观、伦理观等因素难解难分,那么,主体观念的提升将是构建新型生态化环境管理模式在主体因素上的根本改变。

1.在价值观念上,从“绝对人类中心主义”走向“相对人类中心主义”[4],树立生态文明观。

随着环境危机的普遍化,多数学者对“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进行口诛笔伐,并试图以“生态伦理”取代“人类伦理”,强调自然自身的伦理和价值成分。其实,在任何时候对人类而言,人都是目的,即使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也是为了人类的长期存在与发展。所以,我们反对的应当是那种把人与自然对立、认为人类可以征服自然的绝对化了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赞同持有一种承认人与自然可以和谐统一的相对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人类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人是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主体,这种主体性表现在人总是按照自己的需要来认识自然,认识的范围以人类为中心向四周不断延伸,根据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观,不断设计,选择和构建新的生活方式,同时要确立人对自然的责任和义务。因为人既有主体性,又有客体性,既是能动者也是受动者,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也要受自然客观规律的制约。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要符合生态学规律,保证生态系统的平衡,毁坏自然生态系统就是毁坏人类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2.在伦理观念上,正确处理经济理性、生态理性、法律理性的关系,并通过分析这三种理性之间的关系,从思想上实现从经济理性到生态理性和法律理性的转向。所谓经济理陛,指的是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以个人利益为核心所运用的理性。按照经济理性的要求,经济主体总是从诸种可能的经济行为中,选择预期会导致其效用最大化的行为。生态理性是道德理I生的进一步扩充,是一种人类从生态伦理学意义上选择行为模式的理性,它以生态利益即整个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为目的,在人类利益与生态利益相冲突时,以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和美丽为尺度加以权衡。生态理性突出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根本目的,它以完备的生态环境知识和道德为依据,追求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从内容上看,法律理性主要包括(1)法律至上的观念。环境领域同其他领域一样,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f2)程序正当的观念。这是对环境行政执法提出的要求。环境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和促进执法的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3)司法公正的观念。这是对环境司法提出的要求,即在环境司法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5]。

3.在利益观上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代际利益”和“代内利益”的关系。

人类的活动总是一定利益驱使下的行为,总是代表了不同群体和利益集团的利益。参与者的利益反映了不同参与者的不同需要和动机,而正是这些需要和动机构成了利益的自然基础,也展现为不同社会阶层利益上的冲突。当某些利益得到实现,其他(人)的利益就被忽视或被压抑,当人们能够清楚地表达他们的利益时,就有机会根据人类的更广泛的需要和能力来重构社会中的法律、制度和技术体系。正是由于现实社会中利益引发出诸多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历来重视对“利益”问题的分析,认为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动因,是阶级斗争产生的根源,利益决定、支配政治权力、政治活动,从而利益具有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的作用161。第二代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哈贝马斯也提出,“社会利益仍旧决定着技术进步的方向、作用和速度”t71。在环境管理过程中,各类主体在保护自己群体利益的同时,也应顾及到其他群体的利益,尤其顾及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包括生态利益、社会利益,“可持续发展”概念本身就要求人们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代际利益”和“代内利益”的关系。

同时,要使主体自身的素质达到新型生态化环境管理模式的要求,就要适时地根据这一管理模式的要求对主体进行培养和塑造,其中主要包括造就主体民主参与性制度规范、提升公民的环境意识、加强科学技术教育等方面。这些生成性策略的落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任重而道远,要求全体社会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l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4.

[2]顾丽,彭福扬.技术创新生态化:一种新的技术创新观[J].科学管理研究,2005(1):9—11.

[3]钱冬,李希昆,谢甲锋.政府失灵与新环境管理模式探析[J/0L].中国环境法网站http://www.rie1.whu.edu.on/show.asp?ID=3225,2005-10—23.

[4]邱耕田.从绝对人类中心主义走向相对人类中心主义[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7(1):15—18.

[5]王子彦,李雪梅从环境的视角看经济理性的转向及其意义[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58—61.

[6]王伟光.利益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32—33.

[7]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60—62.

[作者简介]

朱春艳(1969一),女,山东临沂人,沈阳化工学院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陈凡(1954一),男,辽宁沈阳人,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生态 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