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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二)

2009-10-20 09:22:24 环境保护部

[page]  (五)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不含直辖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城考”情况
  
  2007年重点城市主要“城考”指标结果(详见表6)。
  
  空气质量
  
  2007年,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44.2%,达到三级的城市占54.9%,劣三级的城市占0.9%。与上年相比,达标城市比例持平,劣三级城市减少6个。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均值为0.093毫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了0.0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52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3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了0.001毫克/立方米。

与上年相比,重点城市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平均增加了1.71个百分点。其中,临汾(山西)优良天数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兰州(甘肃)、大同(山西)、阳泉(山西)、平顶山(河南)、柳州(广西)、金昌(甘肃)的优良天数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进步显著。
  
  2007年,重点城市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最高(空气质量最好)的10个城市分别是:北海(广西)、桂林(广西)、海口(海南)、昆明(云南)、湛江(广东)、珠海(广东)、日照(山东)、南充(四川)、玉溪(云南)、克拉玛依(新疆)。
  
  2007年,重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明显降低(降低0.020毫克/立方米(含)以上)的城市有兰州(甘肃)、临汾(山西)、大同(山西)、平顶山(河南)、赤峰(内蒙古)、阳泉(山西)、长治(山西)、延安(陕西)、西宁(青海);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明显降低(降低0.020毫克/立方米以上)的城市有临汾(山西)、宜宾(四川)、乌鲁木齐(新疆)、金昌(甘肃)、大同(山西)、柳州(广西)、九江(江西);二氧化氮浓度明显降低(降低0.010毫克/立方米以上)的城市有九江(江西)、汕头(广东)、临汾(山西)、兰州(甘肃)。
  
  水环境质量
  
  2007年,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5.66%,略高于全国617个“城考”城市的平均水平。
  
  声环境质量
  
  2007年,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分别为54.15dB(A)和67.73dB(A),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0.02dB(A)和0.21dB(A),城市声环境质量略有改善。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07年,重点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分别达到84.06%、64.44%和82.09%,与上年相比,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了1.83、3.75和0.9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上升幅度超过2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金昌(甘肃)、三门峡(河南)、邯郸(河北)、渭南(陕西)等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水平提高较快(上升幅度超过2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邯郸(河北)、抚顺(辽宁)、南充(四川)、金昌(甘肃)、枣庄(山东)、沈阳(辽宁)、鞍山(辽宁)、本溪(辽宁)8个城市。
  
  2007年,重点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8.02%,比上年提高了0.87个百分点。其中曲靖(云南)、昆明(云南)、渭南(陕西)、金昌(甘肃)、银川(宁夏)、呼和浩特(内蒙古)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相比2006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张家界(湖南)提高15个百分点。
  
  二、部分城市“城考”工作的重大进展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城考”新指标体系和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一年,2007年,全国各市围绕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指标要求与管理规定,以“城考”工作为抓手,推动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向纵深发展,部分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寻求突破,在总量减排、城市环境质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诸多方面获得重大进展。以下包含直辖市、部分全国重点城市、部分“创模”城市及部分2006年度环境较差城市等。
  
  北京
  
  2007年,北京市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发布了实施控制大气污染第十三阶段措施通告,实现了首都大气环境质量连续九年改善。
  
  由北京市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牵头,联合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省市区政府,制定的《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已经国务院批准,正在全力推进实施。
  
  在“好运北京”综合测试赛期间,开展了环境交通测试。结果表明,在此期间空气质量连续四天二级,取得良好效果。
  
  天津
  
  《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批准实施。
  
  加大了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不断扩大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9.02%,同比提高3.87个百分点;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320天,占全年天数比例为87.67%,同比提高4.11个百分点;新建各类绿地2056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5%,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39家企业按照要求完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工作,自动监控率为73.6%。
  
  上海
  
  以落实污染减排为核心,以创模为契机,以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强环境保护。新建成了8台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完成了122套大气在线监测仪器安装;新建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污水收集管网659公里;关停了南市电厂、上海石化燃油机组以及吴泾热电厂2台机组;新创建“烟尘控制区”2146平方公里;组建公安、环保联合执法队伍,启动了在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和保养维护制度及网络建设工作;吴泾工业区炭素厂、钛白粉厂等重点污染企业和装置先后关停,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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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蓝天行动”深入推进,主城空气质量创历史新高。重庆燃机电厂、渝永电力股份公司六台共13.41万千瓦燃煤机组实现关闭;20户污染企业完成了环保搬迁。对重点燃煤单位实施了限期治理,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32台燃煤锅炉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主城完成106个无煤(社)区和8个基本无煤区域创建工作,创建区内45台锅炉(炉窑)和71台(眼)茶炉及大灶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主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9天,比例为79.2%,提前28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碧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18个、生活排污口48个,网箱养鱼35处。主城区关闭了56家企业自备水厂和乡镇水厂。
  
  石家庄(河北)
  
  开展创建优美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八个一”工程。成为国家级园林城市。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垃圾处理厂及危险医疗废物处置、电厂脱硫除尘、工业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建设、环保系统监管能力建设等环保工程。
  
  全市取缔关停建材企业69家,拆除水泥机立窑、旋窑27座。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中率先实现了“零火点”。开展了“三河一渠一沟”水污染综合治理,取缔关停污染企业236家,停产治理456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沈阳(辽宁)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3个热电厂脱硫除尘改造和204台锅炉除尘改造,淘汰企业143家,完成了地源热泵、煤层气等清洁能源工程。开展停放地检测和年度检测,启用全市7座检测场站、20条检车线对机动车辆开展年检,年检车率达到98%以上,合格率达86.1%。
  
  全年妥善处理15次突发性污染事件;对涉及环境安全隐患的53家市属重点污染源和2006年新审批的化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完成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2804.29吨,危险化学品处置28.87吨。将射线装置纳入动态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对本市56家放射源的日常监管。
  
  鞍山(辽宁)
  
  全市共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共11项,二氧化硫减排治理工程共33项,取缔关停222家污染企业,其中关停轻烧镁砂窑113座,涉及企业66家,关停小炼铁、小铸钢、小轧钢84家,小选矿57家,其他污染企业15家。对鞍轮集团等51家重污染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市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294天,占全年天数的80.5%,创历史新高。
  
  新建3个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入区率达81.6%,淘汰落后工艺设备78台套,拆扒原有生活、生产用锅炉11台。城市布局得到全面优化。将海城市医疗废物运送到鞍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结束了海城市医疗废物自行焚烧的历史。
  
  常德(湖南)
  
  2007年,常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已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的技术核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位居全省第一名。
  
  政府决定投资17.5亿元,全面治理穿紫河。关闭砖瓦厂40多家,关停整治了72家造纸企业和多家小水泥、小化工企业,淘汰1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100多台,30多家企业采取了除尘脱硫措施,有效地能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
  
  全面实现垃圾袋装化,逐步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并建成了全省第一个容量为9600万立方米的桃树岗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设了规模为日焚烧医疗废物8吨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年处置市城区医疗废物461吨,处置率100%。
  
  郑州(河南)
  
  以“创模”为载体,以改善区域环境为目标,共投资51亿多元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先后出动人员4000多人次,对450余家企业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发现的75起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30家环境违法企业列入环境“黑名单”,并在《郑州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拆除(改制)燃煤大锅炉42台,拆除烟囱833根,16台在役发电机组完成脱硫治理任务,减少SO2排放15370吨;建成污水处理厂11家,日处理污水103.5万吨。
  
  创立了十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奖惩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制度、明察暗访制度、新闻曝光公示制度、内部通报制度、信访处置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制度。
  
  平顶山(河南)
  
  督促关闭了9家23台总产能46.2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关闭了6家16条机械化立窑水泥生产线,提前一年关闭了2条立波尔窑水泥生产线和10家耐火材料厂;完成了4家电厂7台机组的脱硫治理任务,取缔了市区的24台锅炉;完成矸石山绿化面积4.8万平方米,减轻了矸石山的扬尘污染。开展了煤场、灰场的专项整顿,取缔了市区违法煤堆、煤泥堆650多处;投入资金436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工作,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2007年我市大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3天,优良率85.8%,同比提高14.3个百分点,全省增幅第一。
  
  投入180多万元更新了一批现场执法设备并建成了在线监测监控中心,安装了66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实现了与省监控中心联网;对24家企业的排污量进行了审核并颁发了排污许可证。
  
  三门峡(河南)
  
  以“四城”(环保、卫生、园林、文明)联创为目标,制定《三门峡市城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进原煤散烧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污染整治、餐饮业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扬尘污染整治、秸秆杂物禁烧、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城市绿化等“十大任务”,将73家企业列入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建成112万千瓦现役燃煤电厂脱硫治理工程。
  
  福州(福建)
  
  围绕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处理10万吨洋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投入试运行,日处理10万吨洋里污水处理厂三期、日处理10万吨连坂污水厂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投入4亿元建成了高标准的红庙岭垃圾二期焚烧发电厂,日增1200吨生活垃圾消纳处理能力;内河整治工程全面提速;工业重点行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和环境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泉州(福建)
  
  实施“创模”持续改进,进一步深化“城考”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泉委〔2007〕102号),明确职责,建立长效机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8吨/日)投入使用;全部清除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又划定21个建制镇2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2007年市区饮用水源达标率100%。继2006年投入12.6亿元,2007年又安排资金11.7亿元,组织实施92个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项目,近海水质得到改善。2007年度全市共投入环保资金47亿元,环保投资指数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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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陕西)
  
  拆除市区内集中供热区内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内的分散燃煤锅炉;投资6000万元建设代家湾集中供热工程,新建加气站2座;完成中铁宝侨有限公司炼钢炉、石油钢管公司废气治理工程;关停了红光钢铁公司、陕西矿建公司铅冶炼厂等污染企业4户,拆除众喜水泥、社会水泥、天柱水泥等立窑生产线3条。法门纸业、圣龙纸业等3户化学纸浆企业共投资8000多万元,建成了废水深度治理工程。争取省渭河污染治理专项资金4000多万元,市政府贷款近4亿元全力支持配套管网建设。建成3座县区污水处理厂和1座垃圾处理厂,其余县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全部动工建设。
  
  渭南(陕西)
  
  实施“创模”持续改进,投入200万元,实施尤河水源地保护工程,埋设界桩600个,建设铁围网3.5公里,连续两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保障了市民饮水安全。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造纸企业3家,取缔化学制浆生产线2条;关停了23条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219.6万吨;关停了12条焦化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2.1万吨。西禹高速沿线一公里范围内4家水泥企业的立窑生产组已按整改要求关闭拆除。
  
  对32家重点企业的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市级在线监控平台基本建成,污染监控网络初步形成。
  
  铜川(陕西)
  
  2007年,突出抓好210国道和药王山周围水泥企业粉尘污染治理,关闭拆除了8家企业的8台水泥立窑和1台中空回转窑,对210国道沿线和药王山周围水泥企业全面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从排污口、扬尘点、物料运输、装卸、堆放到产品出厂实行全过程控制,集中整治二次扬尘和无组织排放。全市计划完成锅炉治理改造任务24台,实际完成28台。
  
  更新改造了省崔家沟煤矿井下废水污泥干化设施;完成陈家山煤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改维修工程;市中医医院建设了病毒病菌废水处理设施;取缔关闭了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7个直接工业排污口。
  
  石嘴山(宁夏)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削减COD317.9吨、SO2312吨、工业粉尘300吨。对大武口区的14家单位的18台小锅(茶)炉进行了煤改气整治和限期拆除,削减SO274.2吨,对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实施督察,使其及时开工建设,该公司投资1.14亿元,于2007年3月开工建设的3#、4#机组脱硫装置将于2008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共关停取缔24户企业(生产线)。其中造纸企业6家;焦化生产企业2家;生铁冶炼企业5家;关停了恒大水泥厂、太西水泥厂、金利实业公司水泥立窑;关停了平罗化肥厂5万吨合成氨、20万吨碳酸氢氨生产线;关停了第一发电有限公司5万千瓦机组2座;关停拆除1800KVA硅锰合金冶炼炉2座;关停24门粘土砖窑2座。
  
  温州(浙江)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城市排污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五个一工程”加以推进,新建排污主干管30.7公里,收集管网87公里,各县新建主干管60公里。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从日处理量10万吨上升到20万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日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二期3万吨/日工程已在建设中;东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西片污水处理厂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各县市8座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开工建设杨府山垃圾填埋厂生态恢复工程,启动临江垃圾发电厂扩容工程。
  
  湖州(浙江)
  
  以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六小行业”的审批和管理,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向公众开放机制,提高全民对环境的知情权,共同参与环境监管。在省内率先建成市级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完成环境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完成101家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系统、6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9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并实现联网。凤凰污水处理厂二期4.5万吨工程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完成湖州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效解决工业危险废物出路;建设完成南太湖垃圾焚烧厂并投入使用。
  
  广州(广东)
  
  2007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授予广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新投产猎德污水处理厂三期(20万吨/日)、新建市荔城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等,全市新增绿地28.46平方公里;完成天然气置换22.3万户,新增饮用净水服务人口156.44万人。
  
  向172家重点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关闭、搬迁“退二”企业38家, 86.1万千瓦小火电组停产,取缔违法排污企业91家;严格环保准入,全市共审批通过建设项目4024个,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661个,占受理项目总数的14.1%。
  
  深圳(广东)
  
  成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委员会,提高了环境参与综合决策的地位和作用,出台了《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推动了领导干部政绩观的改变。建成龙华、固戎和沙井三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4万吨/日;新建污水主干管网130公里;完成布吉河洪湖二街污水截污等系列工程;建成垃圾转运站343座;建完社区公园104个总面积96.39万平方米;通过“以大代小”关停了全市68.2万千瓦的小火电组,南山热电、美视电力、三星视界实施了“油改气”工程;妈湾电厂2号、1号机组脱硫工程建成投入运行。
  
  宜宾(四川)
  
  坚决淘汰污染严重、设备落后的工艺。对2户煤矸石发电厂(2×3MW+2×3MW)机组、1户热电联产机组(9MW)共计21MW机组实施了停运,并于4月9日实施了关闭。12月31日,又关停了豆坝电厂2×50MW机组的1号机组,有效地减少了二氧化硫排放量。学校燃煤锅炉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各单位均已完成生活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
  
  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检查158次,整治污染隐患8处,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案件9件。对全市77户企业(医疗机构)和5户规模化养殖场实行了限期治理和整改。对全市清理出的270家农家乐进行了集中整治,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117家,占43%;已完成垃圾处置设施的246家,占91%。
  
  自贡(四川)
  
  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投资3300万元的贡井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5万吨)投入正式运行;荣县和富顺县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累计改装CNG机动车6773辆,实施了城区“煤改气”工作;全面实施以“四桥六路”和城市“净化绿化”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59条城市背街小巷的整治工作;投入989万元提高环境能力建设;投入资金2663万元完成污染治理项目13个,新增废水处理能力100万吨/年。
  
  绵阳(四川)
  
  实施饮水安全行动,解决12.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治理涪江污染确保用水安全的决议》于2007年10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绵阳市污染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竣工并通过验收,应急中心于2007年6月投入试运行。启动了5个县市区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南昌(江西)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处理能力均为20万吨的红谷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和象湖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营;加大玉带河改造、艾溪湖、抚河截污和红谷滩、象湖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推进力度;中心城区新增绿地43.47万平方米;投资2600万元建成的日处理15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投入使用。
  
  制定和印发了《南昌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南昌市2007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启动“绿色生态南昌建设”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了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实施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工程,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促3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继续开展违法排污企业查处工作。
  
  九江(江西)
  
  不断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80万元建成覆盖市区范围的9个大气自动监测站;投资540万元建设了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投资112万元在城区建设了9块噪声显示牌;投资280万元建设了全省第一家工业园区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投资160万元建设了全省第一批县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投资2500万元建成了27套水质、18套烟尘气自动监控系统、30套视频监视系统和监控中心在内的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市重点污染源均已纳入了信息化管理范畴。
  
  市环保局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系统性地开展了环境监测技能、环境法规、环境监察等培训,07年市县两级共组织开展办各类培训班60余次,参加培训人员达31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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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齐哈尔(黑龙江)
  
  开展治理低空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原煤散烧控制区管理的通告》,继续加大对洗浴业、供暖业烟尘集中整治的力度。全市安装湿法除尘器62台,安装油烟净化器124台,完成了计划的124%;原煤散烧控制区内应更换型煤炉的177个浴池,已有95%完成了型煤炉的更换工作。2007年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和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46天。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两个专项行动,先后检查企业73家,工业园区8家,饮用水源地3个,以及21个入江(湖)口。对17家超标排污和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分别做出5千元至10万元罚款。
  
  大同(山西)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共拆除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燃煤锅炉51台,新增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供热率达到61%;大力实施燃煤锅炉改造,有15家22台燃煤锅炉改造后,由17台粉煤锅炉供暖;20家23台刨煤锅炉更换为高效节能锅炉;大力整治扬尘污染,先后取缔围城露天煤场202家;在尾气治理方面已经完成4000多辆出租的治理任务,有200多辆公交车实施天然气改造。
  
  武汉(湖北)
  
  开展水泥、造纸等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关闭武汉叠峰水泥有限公司,关闭一冶东远水泥等6家小水泥、小造纸厂,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北湖污水处理回用工程(19.2万吨/日)建成投入运行,完成了武汉友芝友乳业公司、武汉中东化工有限公司等一批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抓好65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
  
  对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系统的基础调查工作,完成了全市83个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区的划分。开展木兰湖、知音湖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木兰湖3家宾馆停业,10余家宾馆建成了新型污水处理设施;查获非法转移、贮存铅酸蓄电池300多吨,主要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使用企业已纳入规范化处置网络。全市集中处置废定影、显影液200余吨,有效对感光材料等危险废物进行监管处置。全市医疗危险废物处置7505吨,处置率100%。
  
  宜昌(湖北)
  
  中心城区内淘汰了23台燃煤锅炉,共107蒸吨。关闭小造纸企业12家,超额完成省政府规定的4家关闭任务。
  
  新建在线监控系统17套,其中水10套、气7套。基本形成了涵盖所有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平台;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参与宜化“6.11”污染事故、新洋丰渣场抢险和长阳铠榕电解锰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各类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投资12300万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500吨的城区黄家湾垃圾处理场(二期)、日处理能力81吨的太平溪垃圾填埋场和232吨的三环湾垃圾填埋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9%以上。
  
  新增公共绿地面积42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可达到40.63%、绿地率可达到35.27%。
  
  曲靖(云南)
  
  加大对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生产力的淘汰力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9个,关停“十五小”企业生产线134条,取缔土法炼锌炉95座;完成了驰宏公司氨法脱硫工程;投资2604万完成曲化富源化肥厂生产废水治理工程及云南云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0吨锅炉脱硫工程;督促越钢集团投资6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池,督促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投资2245万元建设铬渣立窑解毒装置工程。中心城区投资1305万元,新建截污主管2650米、管桥6座、改造排污口85个,将城区潇湘江和白石江沿岸污水送入污水处理厂;全市绿化投入2.12亿元,新增绿化面积352万平方米;城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昆明(云南)
  
  成立“四创”重点工作推进指挥部,深入开展“创园”、“创卫”、“创模”工作,实施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及“节能减排”行动计划。
  
  建成五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综合整治178个城中村;完成96家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102项,实行高能耗、高污染差别电价政策,挂牌督办整改18家企业,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加快滇池北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工第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第七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建成城市分散式再生水设施120座。
  
  通州(江苏)
  
  不断巩固深化提高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投资9500万元,全面启动日处理4.5万吨的南部地区污水集中处理一期工程;深入开展“三镇二行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全市43家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仪,12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69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调处环境信访案件752件,否决7个污染项目。全市先后清理出8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关闭25家小化工企业、4家小再生纸生产企业,取缔14家18门以下轮窑砖瓦厂,关闭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3家。全市14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6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徐州(江苏)
  
  2007年大力实施蓝天工程。依法对22家污染严重的水泥、造纸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关闭了6条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水泥生产线;实施集中供热或改燃管道煤气、液化气、天然气、轻油、电等清洁能源,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14天。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对徐新运河、马场大沟、泰奎大沟等市区河道进行清淤、截污、护坡、绿化,市区河道水质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徐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能力增加到36万吨/日;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市区绿化覆盖率达38.81%。
  
  句容(江苏)
  
  加快城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郊结合部“双清双美”活动,城乡创模步伐明显加快。城区新增绿化面积7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9%;建成粪便处理场、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和天王垃圾填埋中心,完成城区西岗、西苑、河滨及9个镇级垃圾中转站建设。投入3000万元,初步建立农村“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积极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保行动,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坚决搬迁或关停污染企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取缔水产养殖。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对12家重点污染企业安装排污远程监控。
  
  济南(山东)
  
  以创模为依托,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城市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观。全年完成2个燃煤电厂脱硫工程、4个非电力行业脱硫治理工程、4个煤改气(电)工程项目建设。强化结构调整,全市淘汰6吨以下燃煤锅炉13台,关停锻造炉90余台、小淀粉加工企业120余家、耐火材料竖窑8座,关停水泥立窑生产线3条。建成小型污水处理集中水回用项目88个,日处理污水达到12.4万吨,回用量达到6.6万吨。总投资94亿元的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于2007年破土动工。
  
  烟台(山东)
  
  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和扩建。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改造工程增加二级处理能力16万吨。二期工程目前投资1.1亿元左右,预计2008年6月底试运行。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增加处理能力8万吨,厂区土建工程全部完工。二期工程完成投资7924.3万元,预计2008年4月底试运行。
  
  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安装启用在线监测设施共117台套。
  
  平度(山东)
  
  创模验收后,市政府迅速组织召开了模范城市建设成员单位会议,确定了“突出解决群众关心问题,重点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的工作思路。
  
  投资6500多万元采取BOT方式完成了青岛崇杰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平度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实施“挂图作战”,对8家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3家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先后关闭环境污染严重的小塑料加工企业32家、电镀工艺5家、草编漂染项目5家。
  
  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完成14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投资480余万元,完成10台(套)20吨以上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任务;新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20台(套),实现7家省控重点企业全部与省局联网。
  
  即墨(山东)
  
  不断巩固深化提高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斥资760万元购置8台移动式垃圾压缩中转站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投资940万元新建移动式垃圾中转站8座、微水发泡公厕5座,购置密封式垃圾收集容器3000个,初步建立起垃圾无撒漏收运体系。投资8500万元,铺设城区供热管道41公里,供热面积增加45万平方米;新增城区绿地3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935公顷,绿化覆盖率40.3%,投资3400万元实施了中心城区低温循环水工程,对热电厂2台机组进行了技术改造并铺设6公里的低温循环水管网,在不增加能源消耗的情况下,通过提高供热效率,新增60万平方米的供热能力。
  
  寿光(山东)
  
  通过巩固和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投资220万元对污水处理厂的倒伞、刮泥等系统进行了改造,8月底建成了4万吨应急池并投入使用;新增绿化面积260公顷,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9%;完成新建、改造各类排水管道15.2公里,进一步完善了城区排水网络;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先后组织开展14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对17个企业的19次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61.5万元,依法关停污染严重企业13家;投资3000万元在省内县级市率先建成了监控中心,对38家企业安装了50台(套)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网。
  
  张家界(湖南)
  
  加大了对镍钼矿、煤矿、铁矿开采、冶炼企业的监察力度,取缔了所有散焙烧现象。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三望坡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工程已动工建设,阳湖坪生活垃圾填埋场、慈利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桑植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经完成环评工作。狠抓《关于禁止使用高硫煤和含磷洗涤用品通告》的落实,全市所有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含硫量大于3%的燃煤,型煤生产企业禁止利用含硫量大于1.5%的煤炭生产型煤,煤炭经营企业严禁从市外购进含硫量大于1.5%的煤炭。
  
  海口(海南)
  
  2007年海口市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验收组的复查验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加强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海口新区的管网建设,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81.4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3.25%,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改造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加大了城市绿化美化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城区绿化面积,2007年绿化覆盖率达40.05%。
  
  南宁(广西)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围绕提高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共投入16.28亿元减排治理资金,新增一批工程减排能力,日处理能力为24万吨的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的琅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先后建成投入运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10个点;完成了20项化学需氧量工业污染治理减排工程;新增南化股份公司130吨/小时循环硫化床锅炉等7项二氧化硫工业污染治理减排工程;利用亚行贷款启动心圩江、可利江两条内河环境整治工程,完成了4公里竹排冲市中心段的综合整治工程。
  
  柳州(广西)
  
  柳州市人民政府将20件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列为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两年内完成柳钢污水处理站二期工程、柳州有色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废气达标治理工程、柳化5#硝酸系统尾气治理工程、柳兴制糖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柳州市白莲淀粉厂废气治理工程、柳江造纸厂的废气治理工程等。为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市环保局加强监督,每月对项目进行跟踪督办。至年底,柳钢污水处理站二期工程、柳州有色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废气达标治理工程、柳化5#硝酸系统尾气治理工程均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柳兴制糖有限公司治污和清洁生产工程项目已建成;柳江造纸厂碱回收系统臭气、烟尘治理减排技改工程设备合同已签订,该工程建成后,可减少臭气排放50%以上。
  
  桂林(广西)
  
  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污染严重小企业的力度,全市关闭取缔14条立窑生产线、84台铁合金矿热炉、5台钢铁生产电炉。加大了对二氧化硫污染的治理力度,国电永福分公司燃煤电厂投入近亿元完成了1#、2#机组烟气脱硫治理工程。对20个重点难点环境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其中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3个、市级10个、县级5个,已结案8家。重点整治了市民关注的小餐饮油烟和娱乐噪声污染,共检查排污企业1000多家/次。全年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件,当场处罚决定备案审查206件。加大对建筑施工和娱乐场所噪声污染的综合整治力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1723余件,投诉处理率为100%。
  
  贵阳(贵州)
  
  全面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工作。全年对38家污染源企业下达了市级限期治理,开展了36个在线监测装置安装项目和2个污染治理项目,关停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工艺11个。贵阳发电厂、清镇发电厂各两台20万千瓦机组脱硫设施建成并投入正式运行。贵阳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基本完工。在重点行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定了三批共29家企业为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全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为346天,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为94.79%,NO2、PM10和SO2年日平均值首次达到二级以上空气质量标准。
  
  西宁(青海)
  
  治理改造燃煤锅炉196家261台1113.73蒸吨,完成了70%的改造任务。投资2.89亿元,实施了以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治理为重点的西钢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彻底消除了厂内“冒黄烟”现象。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680人次,检查排污单位700余家,限期整改105家,现场警告13家,处罚14家。关闭能耗高、污染重的环境违法企业52家,强制10家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批。
  
  开展了11项环境宣传活动,设立公益广告牌27块,安装噪声显示屏2块,评选市级“绿色学校”36所,发布环保新闻190余条。
  
  合肥(安徽)
  
  以“创模”为抓手,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龚响塘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蔡田埠污水处理厂和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建成试运行,新增污水管网323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1.77%。新建绿地11928.8亩,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5%。金源热电主体工程建成。全市89枚废弃放射源均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收贮。大圩镇、义城镇等4个农村生活污水无动力处理试点均获成功。新增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49台(套),国控、省控水、气重点源及具备安装条件的市控水中电源在线监测数据均与市环保部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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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主要“城考”指标排名


四、全国各省、自治区所辖城市“城考”结果排名
 

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展
  
  1997年以来,全国共有67个城市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分别是张家港、深圳、大连、珠海、厦门、威海、昆山、烟台、莱州、荣成、中山、海口、汕头、苏州、青岛、江阴、大庆、文登、杭州、宁波、常熟、太仓、惠州、招远、绍兴、乳山、海门、长春、扬州、胶州、吴江、南京、东营、绵阳、无锡、金坛、溧阳、福州、镇江、常州、沈阳、克拉玛依、库尔勒、江门、成都、富阳、宝鸡、桂林、胶南、莱西、日照、潍坊、蓬莱、天津、马鞍山、廊坊、南通、湖州、肇庆、泉州、宜兴、即墨、平度、泰州、广州、义乌、寿光。
  
  根据“三年一复查”的原则,已经有张家港、昆山、常熟、青岛、威海、中山、厦门7个城市于2005年3月通过复查;杭州、珠海、江阴3个城市于2005年11月通过复查;深圳、扬州、太仓3个城市于2006年12月通过复查;宁波、大连2个城市于2007年2月通过复查。
  
  目前,烟台、汕头、苏州、文登、惠州、招远、绍兴、乳山、吴江、南京、东营11个模范城市正在复查过程中。
  
  (一)以“创模”为抓手,推动环保各项重点工作
  
  各级城市政府将“创模”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践行绿色政绩观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建立“以政府一把手为核心、部门齐抓共管、环保部门统一监管、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各界群众广泛参与并进行监督”的城市环境保护“统一战线”,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和环保重点工作,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洁净”已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标志。通过“创模”,环保部门在机构、编制和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普遍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07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分别比全国城市的平均水平高出27.17和27.56个百分点;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比全国城市的平均水平高10.5个百分点。全国109个重点城市中模范城市的公众满意率平均值为80.4%,高出重点城市公众满意率平均值8.29个百分点(图8)。

 (二)积极推进“创模”工作的制度建设
  
  2007年针对“创模”工作存在的问题,总局提出“创模”工作要认真总结,调整指标、完善制度、体现总局工作重点等要求。为此,污控司组织专家深入地方调研,多次召开研讨会,总结“创模”经验,组织编写完成了“创模工作10周年经验总结报告”,进一步研究修订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
  
  1、总结经验,示范带动
  
  总结“创模”工作10年来的经验做法,组织编写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践与指南》和《“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十一五”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指导地方“创模”工作。
  
  2、深入基层,进行调研
  
  为深入了解“十一五”创模重点指标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总局组织专家赴山东、江苏两省进行“创模”新指标实施情况的调研,广泛收集地方意见,形成了“创模”重点指标考核操作细则。
  
  3、专家座谈,集思广益
  
  总局先后组织召开了“部分在京创模专家座谈会”、“创模工作部分专家座谈会”、“创模工作核心专家研讨会”、“创模工作地方、技术专家研讨会”等会议,就模范城市的标志和定义、‘十一五’重要创模考核指标实施细则、指标修订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为推动“创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4、加强管理,继续推进
  
  2007年,总局先后组织完成了对广东省佛山市创模考核验收和浙江省临安市创模技术评估;对诸暨(浙江)和常德(湖南)的“创模”验收结果进行了公示;对烟台(山东)、莱州(山东)、荣成(山东)、苏州(江苏)、文登(山东)、大庆(黑龙江)、绍兴(浙江)、招远(山东)、惠州(广东)、乳山(山东)、海门(江苏)、胶州(山东)、吴江(江苏)、南京(江苏)和东营(山东)等15个城市进行了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技术评估;完成对长春(吉林)、海口(海南)的复查工作。并对湖州(浙江)、泉州(福建)、肇庆(广东)、义乌(浙江)、宜兴(江苏)进行了创模授牌表彰。[page]
  
  (三)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结果
  
  2007年,大连、宁波等2个命名已满三年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了复查。至此,全国共有15个城市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
  
  大连(辽宁)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城市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调整老城区,积极发展先导区,放手发展北三市,实施工业集中化,对259个市内污染严重的企业下达搬迁计划,形成了“一城一岛十区”的现代化城市格局。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环保一票否决了水泥、造纸、印染等行业的1500多个项目。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采用先进治理工艺和技术,加快推动污水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置、垃圾焚烧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项目的建设步伐,保持了模范城市的先进性。
  
  宁波(浙江)
  
  在全国率先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承载力研究,积极开展绿色GDP试点工作,以环境和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来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高投入、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焚烧发电厂、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中心等环境基础设施。投入11.55亿元巨资建成北仑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建成环境质量、大气特殊因子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完善了环境应急预案,提高了环境监管监控水平。建立饮用水源长效管理机制,依法开展余姚江整治;以复检促创建,开展新设区鄞州区的创模工作,发挥了模范城市的先锋作用。
  
  (四)2007年命名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介
  
  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命名泰州、广州、寿光、义乌等4个城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泰州(江苏)
  
  地处江苏中部,濒江临海,是一座风光秀美、人杰地灵、历史悠久的水乡名城。在创模中彰显水乡城市特色,以凤凰河、东城河综合整治、引江河和通榆河水体保护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市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专项整治,城区实现雨污分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从零上升到71%,为保障国家南水北调水质及其下游城市的饮水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创新工作机制,率先将听证制度运用到环境信访难题的处理中,在全国首开环境信访处理听证的先河,为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环境信访问题趟出了一条新路。
  
  广州(广东)
  
  自1998年提出创模以来,累计投入700多亿元并采用高新技术,建设了一大批高水平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所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均进行脱磷除氮深度处理并安装在线装置,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从28.5%提高到71.3%。结合珠江综合整治,优化产业结构和城市功能布局,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 涌综合整治以及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等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颁布机动车污染控制地方法规并于2006年9月成为我国第二个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的城市。成为当前我国经济总量最大、建成区面积最大、工业企业数量最多、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大型城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表率。
  
  寿光(山东)
  
  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为目标,按照“小循环”抓生态企业,“中循环”抓生态工业园,“大循环”抓循环型社会的工作思路,推行资源的减量利用、循环使用和合理,积极探索产业集聚区污染控制机制、环保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环保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取得显著成效。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推进城乡一体化工程,立足于高起点的城市规划,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碧水、蓝天、洁净、绿化、宁静”五大环保工程,建成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一批环境基础设施,促进了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义乌(浙江)
  
  坚持“兴商建市”和“环境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和国际化,实现了产业结构优化、城乡统筹发展。投入10多亿元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治理和供水体系。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建成水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控中心,实现对环境的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控,并将排污口监控视频网上发布,加强了环保监督力度。创新机制,完善环境信访举报、责任追究、企业环保诚信考核及环保义务监督员等制度,切实保障了公众环境权益。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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