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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村地区将试点太阳能取暖

2018-03-09 09:06:15 北京日报

近日河北省印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开展太阳能取暖试点工作。试点将推广“太阳能光伏+热源”或“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试点,并纳入农村地区电代煤气代煤任务。

河北省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开展太阳能取暖基础良好。根据要求,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各选择不少于1个村,优选科学适用的“太阳能光伏+热源”和“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实行便民高效的建设方式和永续发展的运维方式。屋顶具备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条件的,可选择“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白天发电上网,夜间利用谷电取暖和蓄能。设有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的村优先列为试点,农村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等公服单位,可选择“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利用太阳能热量取暖。

今年9月底前,通过科学试点示范,形成较为成熟的太阳能取暖解决方案,为建立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支持政策、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新能源,河北,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