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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改大限在即 民营煤企上演最后博弈

2010-06-03 13:04:49 经济视点报

中小民营煤企希望从重组政策中寻求生存的机会和或被兼并后的合理经济补偿,但各方利益如何平衡尚面临困难。

妥协?抗争?

张伟(化名)急需一个理由让自己坚持下去。

“我现在是数天过日子,离6月底大限已不到30天了,是去是留就看这几天的决定了。”6月1日,电话一头的张伟话语急促。他已约了几位“可心”的老友,为自己位于登封大冶镇一座15万吨的矿井设计未来。

和张伟一样,如今绝大多数的河南煤老板都面临着命运的十字路口。自今年2月河南开启煤改整合大幕以来,他们便“听政策、闻风声”,时刻关注着煤改的新动向,或准备随时抽身而退,或各方谈判,实行“曲线救矿”。

“数月的奔走生活就快要结束了,现已不用捕捉政策,底牌已经亮出。”张伟说。

5月27日,河南省煤炭系统、涉及煤改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兼并主体双方,同时接到了河南省政府下发的《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支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通知(豫政办55号)》(以下简称豫政办55号文)。

“我们最关心的采矿权价款核准及处置政策,财政配套政策、税收政策,都在(豫政办55号文)中有明确提出。”自拿到通知后,张伟便和镇里的同行研读条款,希望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河南煤改“两步走”

5月4日,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煤炭重组小组)下发了《第一批兼并重组小煤矿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河南省首批将有466处矿井被兼并重组,分别划归河南煤化集团、中平能化集团、义煤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以及河南省煤层气公司。

张伟的煤矿被指定由郑煤集团兼并重组。

细读《通知》不难发现,河南省属六大国有煤炭集团已将被兼并的小煤矿瓜分殆尽,而地方的煤炭企业却不见踪影。

“这样也是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做到大头落地,待6月大限之前,基本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5月31日,坐在记者面前的河南省煤炭局行业管理处处长沈天良翻阅着办公桌上的台历,只见在6月30日的日期上用红笔圈定。

在《通知》下发后的一个星期,河南省政府又在5月11日下发煤改“提速令”,要在6月底基本完成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此时,兼并主体又开展新一轮的攻坚战。

“对于没有签约的,他们会连番上门来谈,还让我们当地煤炭局的人来做工作,我的几位同行好友逐一被说服,不过,他们是选择了先妥协、后抗争。在完成资产评估,与郑煤签订重组协议后,再进一步商讨补偿方案。”张伟说。

“对第一批466处矿井进行兼并只是第一步,而煤改是要分批推进,第二步是对申报兼并重组的主体进行梳理,完成对剩余八九十家煤矿的兼并重组工作。”沈天良表示,河南煤改要分两步走。

在煤改启动时,河南省将670座小煤矿列入整合范围,现在具备被兼并资格的小煤矿有500多家。

“现在申报兼并主体的企业很多,数量已远远超过原先既定的目标。”我们将对申报主体进行逐一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坚决拿下。

“高签约率”背后的僵持

截至5月底,河南省属六大国有煤炭集团已与437家小煤矿签订了框架协议,占首批兼并重组小煤矿总数的9成以上。

“目前签订的多是意向合同,没有涉及实质性的内容,只有14家小煤矿签订了正式协议,涉及交易价格、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等内容。”沈天良直言,离目标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工作任务将非常重。

身负巨大压力大的不仅是煤改的推进者,而兼并主体们也直言商务谈判遇到的阻力不小。

“煤矿的整合牵动的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在和小煤矿谈的过程中,有些村政府或者乡政府在煤矿中都有干股,谈判价格很难不受其左右。”省属一家兼并主体企业的内部人士表示。

在煤炭市场研究专家李朝林看来,“地方政府也希望给地方预留更多的整合主体,这意味着地方的财政有着更多的税收保障。”

而按照称财政厅有关政策,被兼并重组企业仍按原渠道纳税。“虽然仍在当地纳税,可一旦煤矿纳入兼并国企中,地方政府就做不了主,原先一些巧立名目的隐形税收也会消失。”上述知情人士说。

根据财政厅政策内容,兼并主体企业对被兼并重组企业资产实施全额购并或持股比例达51%以上的,按照兼并重组剩余可开采资源储量和矿井个数给予资金补偿。

“我们也加大财政资金对兼并重组企业进行支持,对剩余资源可开采储量300万吨以上的财政不再给予补助,而对剩余资源可开采储量在180~300万吨之间、100~180万吨之间、100万吨以下的矿井,按不同标准给予财政补助,同时,对兼并重组一处矿井再补助100万元。”河南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胡兴旺说。

“煤矿兼并重组,需要支付的是真金白银,即使是极具实力的大型企业也很难一下子拿出巨额资金进行补偿,政策的补助可以缓解兼并主体资金的压力,但兼并主体还是本着‘少花钱,多纳矿’的初衷。”上述知情人士直言,在这次整合大潮中,政府还是希望民资以参股的形式加入大集团。

但仍有一些煤老板们并不买账。“参股的游戏我们是玩不转,一旦参股加入,财务、人事等资源都归控股方大集团,在这样的情况,我们失去了话语权,很难掌握自己应得的利益。”禹州市鸿畅镇刘老板说,自从和中平能化集团签订合同后,我们已不再关心具体的运营,而把关注点转移到补偿款和资产评估范围上。

补偿之外

多年的投资何去何从?

“我已无心再干下去了,现已找了评估机构先到矿上摸家底,看政策补偿和真实情况会有多少差距。”张伟焦灼地等待五日后结果的出炉。

按照相关政策,对退出煤炭开采的煤矿剩余可采储量的采矿权价款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对在上轮资源整合中列为单独保留和独立块段并已一次性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小煤矿,按剩余可采储量的采矿权价款的2倍标准予以退还与补偿;二是,在上轮资源整合中已整合的小煤矿,按剩余可采储量的采矿权价款的1.5倍标准予以退还与补偿。

“可采储量单价应以采矿权出让时原评估单价为准,剩余可采储量的采矿权价款应以剩余可采储量乘以可采储量单价得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对此,煤老板们仍然不买账。“原来采矿权的价款约为每吨1元~1.5元,现在,煤炭资源价款已经达每吨7元,而且还有追涨的趋势,即使按照政策中的2倍标准进行补偿也和现实的价码差得太远了,这大大低估了我们的资产价格。”刘老板发泄着心中的愤懑。

“我们现在正在积极筹措和争取国家资金,对关闭小煤矿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因非法违法被关闭的除外),补助标准为关闭一处矿井补助100万元。”胡兴旺表示。

河南省煤炭行业的一位资深人士表示,河南煤改仍未至终局,未来应仍有部分政策出台以进行“修补”,此外,一些兼并主体也会考虑小煤矿的一些切实难处,对现有的补偿政策进行补充,很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补偿,签订一些交易合同外的隐形协议。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河南 民营煤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