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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市6月1日起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020-05-27 07:57:52 儋州市人民政府

近日,记者从市环卫局获悉,儋州市将于6月1日起,在机关单位、医院学校、宾馆酒家、商业综合体以及社区居委会等六大范围内试点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本次垃圾分类试点涉及机关单位20家/处、33家医院学校、3家酒店酒家、1家商业综合体、4个居住小区以及4社区及村委会。共覆盖居民住户计4428户17150人,覆盖企业学校机关单位约25000人,约占全市人口(350000人)的12%。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垃圾分类相关工作。5月17日市环卫局召开会议,就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及有关细节再次进行明确部署,并对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了内部培训。

市环卫局局长陈豪表示,将利用4个月的时间,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实现儋州市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面覆盖,并全面建成垃圾运输体系,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投放准确率达80%,整体减量率达30%。

据了解,为保证此次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垃圾分类的收集设施即日起陆续投放,多地的原垃圾箱房,都将进行美化、升级改造。在居住小区和社区居委会,实行定时投放+上门收集,并由志愿者在现场协助垃圾分类工作。此外,还将通过上门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培训服务等方式,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正确投放垃圾,保证所有垃圾按照应分尽分,提升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陈豪介绍,据统计,那大镇人均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约1.03千克,全镇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约360吨,占地面积为1500立方米。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的思路,试点完成后,10月1日起将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海南儋州,生活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