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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监局开展树根田煤矿“2·29”事故批复落实情况评估

2020-10-16 09:21:54 云南煤监局

近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其曲靖监察分局邀请曲靖市监察委、公安局、能源局组成评估组,对师宗恒进商贸有限公司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较大顶板事故批复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

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查看事故矿井关闭情况、抽查周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等方式,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党纪政务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处罚罚款收缴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组指出,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较大顶板事故发生后,曲靖市、罗平县及相关部门能够按照事故批复提出的有关整改措施进行落实整改,进一步充实了监管力量、加强了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事故煤矿已关闭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已按要求落实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罚款已收缴到位,事故防范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

同时,评估组就发现的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罚款收缴滞后、驻矿盯守空岗、吸取事故教训和打非治违有差距、监管人员专业化程度还不能与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等问题进行了通报。

根据评估情况,评估组对曲靖市、罗平县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从讲政治高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用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深化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把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开小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省政府煤炭产业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扎实做好煤炭行业整治“后半篇文章”。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提升能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驻矿盯守和复工复产验收把关,切实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四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形成闭环,加大对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罚款追缴的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是进一步管控风险、防范事故,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好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煤矿事故。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云南煤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