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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印发后的首次交易

——2020年11月华东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顺利成交



2020-11-10 09:09:33 华东能监局

11月2日,华东电力交易平台成功组织11月华东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本次交易是《华东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华东监能市场〔2020〕128号)10月14日正式印发实施以来的首次交易。

本次交易购电方为浙江省电力公司,购电需求2.31亿千瓦时。发电企业踊跃投标,14家发电企业(22个交易单元)累计申报售电需求4.63亿千瓦时,最终成交2.31亿千瓦时。本次交易中2家福建核电清洁能源发电企业中标电量达到总成交电量的50%,充分体现了《华东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关于清洁能源优先成交的要求。

本次交易的成功组织验证了《华东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继续推动华东区域跨省电力交易市场化进程,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华东区域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跨省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