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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治理仍需快马加鞭

2010-07-13 10:48:24 中国环境报

环境保护部近期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2009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结果是喜忧参半。喜的是156个考核断面中,125个断面水质达标,占总数的80.1%。忧的是目前尚有86个列入规划的治污项目是纸上谈兵,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滇池、辽河流域规划治污项目进展较慢,项目完成率低于50%。

我国在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方面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治污工作力度逐步加大等,有力地保障了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的进程。从此次考核结果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环保规划达到了进度要求,主要目标也将有望实现。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环境治理规划确实得到了较好执行。

不过,我们并不能就此安枕无忧。应该看到,现在距离“十一五”规划的完成只剩半年时间,重点流域治理工作依然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

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表明,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其中,珠江、长江水质良好,松花江、淮河为轻度污染,黄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为重度污染。

随着“十二五”确立加快推进城市化发展目标,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形势面临的压力将更大。我国“十二五”对污染减排指标进行扩充已是一个必然趋势,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的任务也会随之加重。因此,在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上,我们不能有丝毫放松。

自去年全面深化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以来,重点流域治理局面有所好转,各种新的治理模式也在不断推出。但由于缺乏全国层面的流域行政管理机构,因此在流域内难以形成一个有效的治理规划,治理职能临时化,使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出现反复。实际上,随着污染形势转变,以前过于单一的考核标准已经难以适应整体污染治理形势的要求。

鉴于当前形势,我们急需改进、完善水污染治理的体制机制,继续大力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