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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政府有助于打破困局

2010-07-13 11:15:11 中国环境报

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和咸阳市因向渭河超标排放污染物,被陕西省环保厅罚缴70万元的“环境补偿金”。据悉,将环境罚单直接下达给一级政府,这在陕西省前所未有,在全国也屈指可数。对这一做法,大多数人表示肯定,但有些人却不认同,本报今日特刊登其中的一些观点,以飨读者。

 

70万元的罚款对于3地政府而言可谓不痛不痒,这种罚单更多的是具有象征性。不过,笔者关注的不是罚款金额,而是罚款思路——环保部门直接向地方政府下达环境罚单,这或许是一种更有针对性因而更有实效的环保新策略。

以前环保部门开出的环境罚单大多是下达给污染企业。罚企业固然理所应当,但中间隔着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即使开出了罚单,提出了整改意见,有些污染企业也会阳奉阴违,因为他们有地方政府撑腰。眼下各地的环保困局大多与此有关。

基于这样的国情与环保困局,环保部门不妨转而向地方政府开出罚单,然后由地方政府去追究污染企业责任。这种策略可以瓦解一些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之间原本结成的利益共同体,促使地方政府协助环保部门执法,共同惩治污染企业。对于环保部门而言,也降低了执法难度,提高了执法效率。

环保部门罚政府,同样明正言顺、理所应当。因为地方政府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辖区内出现环境问题,说明地方政府没有尽到责任,理应受到处罚。从某种意义上,处罚就是对地方政府环保责任的有力提醒。如果只罚企业不罚政府,所谓地方政府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便是一句空话,一些地方政府难免会忘记自身责任,倒向污染企业一边。

就处罚思路和策略而言,罚政府是一种好办法,但就处罚难度而言,罚政府同样难为,甚至更加难为,更加需要环保部门挺直腰板。而且,罚政府不能总是象征性地罚款,只有罚得心疼,才能促使地方政府动真格罚企业,真正站在环境保护一边。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环保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