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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触动地方政府自身利益

2010-07-13 11:17:08 中国环境报

70万元的数目虽小,但环境罚单开向市政府这一举动本身却具有标志性意义,值得人们为之叫好。

在此之前,我国各地环保行政措施更多指向污染企业,这就导致地方政府责任不清,掩盖了其工作不力事实,未能直接触动地方政府自身利益。如今,陕西省环保厅迈出了突破性一步,撕去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官场潜规则面纱,用罚单明确了企业的责任归企业,地方政府的责任归地方政府的原则,其积极意义不可小视。

最为显著的效果是,西安、宝鸡和咸阳3地的市政府成为被处罚的主体,被置于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其主要领导能够更为真实地感受到舆论压力。背负上一个环保工作不力的包袱,比起兄弟城市来当然会显得矮人一头,必然能够在其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

同时,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乃至广大市民,掌握了地方政府环保不力的信息后,就更有了行使监督权的底气和决心。

当然,环境罚单剑已出鞘,最终能否促使3市知耻而后勇则未可知。但是,陕西省环保厅的这一举措已给我们带来一个可贵的提示,即应当以某种有效形式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令社会舆论监督有据可依,以推动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地承担自己的责任。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