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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国超七成省区煤炭进口同比增加

2024-01-24 09:46:09 煤炭资源网   作者: 杜瑞  

2023年12月份,中国煤炭进口量较前一月继续回升,较上年同期大增50%以上。当月,全国超七成省区煤炭进口量同比增加。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12月份,我国煤炭进口量为4729.7万吨,较上年同期的3090.8万吨增长53%,较前一月同比增幅34.6%继续扩大,较11月份的4350.6万吨增长8.7%。

我国煤炭进口仍主要以华东、华南地区为主。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是煤炭主要消耗地,东南沿海地区与“三西”主产地运距远、运输成本高,进口煤经济性、实用性较高,已成为东南沿海地区电厂的重要补充。

累计来看,2023年全年,全国累计进口煤炭47446.5万吨,较2022年的29332.4万吨增长61.8%,增幅较前10个月收窄1个百分点。

分省份来看,12月份,福建、内蒙古、广东、浙江和北京为当月进口量前五大省区,合计进口煤炭2992.8万吨,同比增长54.5%,环比增长16.99%,占全国进口煤总量的62.02%,高于前一月的60.2%。

 

 

12月份,前五大进口省区福建、内蒙古、广东、浙江和北京分别进口煤炭904.6万吨、691万吨、649.3万吨、405.9万吨和34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2.6%、70.5%、98.1%、74.4%和46.6%,环比分别变化18.6%、-0.8%、16%、21.8%、66.5%。

通过数据可以看出,在12月煤炭进口量最多的10个省区中,广西、广东、浙江和内蒙古进口量同比增幅较为显著,增幅分别为277.5%、98.1%、74.41%和70.5%。

累计来看,2023年1-12月份,福建、广东、内蒙古、浙江、北京为煤炭进口前五大地区,合计进口煤炭29424.1万吨,占全国总进口量的62%,其中福建、广东占比分别为22.3%和12.8%。

上述五省(市、区)2023年累计进口煤炭分别为10597.1万吨、6075.7万吨、5854.8万吨、4051万吨和2845.5万吨,同比变化分别为70.7%、52.4%、128%、67.6%、-4.8%。

从全国来看,12月份有煤炭进口数据的27个省(市、区)中有20个省区进口量同比实现增长,占全部省区数量的近74%,而上月同比进口增加的省区数量为16个;当月,有13个省区实现环比增长,占总量的48.1%。

其中,环比增幅排名前三的是江西、江苏和辽宁,进口量分别为18.3万吨、226万吨和66.7万吨,环比增幅分别为208.8%、112.7%、91.5%。

当月,进口量环比降幅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重庆、陕西和湖南,进口量分别为1.7万吨、31.2万吨、45.4万吨,环比降幅分别为85.4%、66.3%、62.7%。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12月份,内蒙古煤炭进口量为691万吨,同比大增70.5%,环比微降0.8%。12月份甘其毛都口岸日均通关量为1005.5车,略低于11月份的1059.5车。数据显示,2024年1月份以来(截止1月20日),甘其毛都口岸日均通关量为1070.4车,较去年12月份有所增加。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