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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22个省区市

2010-08-09 08:20:11 中国能源网

【中国能源网讯】根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截止到7月14日,全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22个省区市,已全部取消了地方实施的优惠电价措施,所有高耗能企业已经开始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据统计,此次取消优惠电价共涉及金额150多亿元,对促进全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取消地方对高耗能企业实施的优惠电价。为防止出现反弹,国家发改委还将对各地取消越权优惠电价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部分地方存在的自备电厂、地方独立电网自行优惠问题,将严格督促地方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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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全国 高耗能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