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级监管煤炭企业集团: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零星事故、病亡事件及地面事故多发频发,加之四季度历来是煤矿事故多发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四季度煤矿安全防范,坚决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四季度煤矿安全防范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工作部署。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四季度煤矿安全防范工作,对辖区每个县、每个矿的风险进行研判,提出具体的安全管控措施。煤矿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召开煤矿安全防范专题工作会,研究制定并组织开展四季度保安全的专项行动,确保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排查整治。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围绕“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和“三违”问题,列出重点矿井名单,安排辖区煤矿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市县煤矿监管部门、煤矿上级公司和中省煤炭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对四季度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亲自带队开展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对照2025版《煤矿安全规程》,每旬组织开展全系统各环节问题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上级交办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10月底前动态清零,当月查出的隐患于当月月底清零,无法清零的重大隐患要制定管控措施;对今年以来各级检查交办的重大隐患,要围绕“为什么有这么多重大隐患”和“为什么发现不了重大隐患”两个方面进行复盘,复盘报告报送日常监管部门。
三、强化现场管理。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结合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煤矿检维修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高风险作业报备制度,重点聚焦移架、打钻、临时支护、搬家倒面等易发生事故的环节落实高风险作业审批、现场管控、外包管理、排查环节“十四个严格”要求。要强化职工身心健康关怀监测,对不适宜从事井下工作的,及时调整岗位,严防病亡等意外事件发生。
四、强化监管执法。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四季度安全重点和风险特点,调整优化执法计划,提升监管执法质效。对煤矿自查自改工作不认真、问题隐患屡查屡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处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厉追究煤矿及其上级公司有关岗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主观恶意、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重大隐患要严肃查处,对典型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果断移送、行刑衔接、严肃追责。各产煤市每月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一起典型执法案例。
五、强化监测巡查。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长期停产停工、今年已纳入关闭煤矿和石煤矿加强巡查,防止明停暗开、昼停夜开。要严格落实限制供电、停工火工品等强制性措施。要利用安全监控系统开展远程线上巡查,实时监测矿井瓦斯、一氧化碳、风速等参数,发现异常及时科学处置、依法依规处理。
六、强化应急处置。煤矿发生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涌水异常等险情时,要立即责令受灾区域人员撤离升井。要严格落实限员规定,并制定抢险救援措施,不能盲目开展施救。各煤矿企业要不折不扣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应急处置指令,不得讨价还价。
七、强化警示教育。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从10月开始,每月要组织辖区煤矿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煤矿企业要利用安全培训、职工大会、安全生产例会、班前会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四季度,发生1人事故或重大涉险事件的煤矿,全县集中警示约谈;发生2人事故的煤矿,全市集中警示约谈;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省警示教育,约谈市政府。对发生事故煤矿一律停工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底前不得复工复产。
八、强化推动落实。省应急管理厅每周调度会将调度抽查各市县和煤矿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每月督导检查各市县和煤矿上级公司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搞变通打折扣的,省应急管理厅将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公司以及组织、国资部门。各市县也要建立类似的调度督导机制,推动防范措施落实落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