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山西省安委办成立全省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和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领导协调组,组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山西省安委办强调,按照“全面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健全机制”要求,压实排查封堵整治责任,全面摸清废弃矿洞底数,严格落实封堵整治各项措施,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和“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形成面上震慑、线上把控、点上管住的工作格局,切实斩断盗采矿产资源黑色产业链,破解“打下去又抬头”难题,坚决遏制因非法盗采引发的生产安全事件。
山西省安委办要求,要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矿山企业治理责任。市县两级政府组织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废弃矿洞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各县级政府要明确每处废弃矿洞封堵整治的责任主体,落实封堵整治措施,严格按照标准实施永久性封堵,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全链条打击盗采资源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废弃矿洞依法采取炸毁填平、永久封闭处理措施。要建立健全打击盗采盗挖行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查找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全力遏制盗采盗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