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随着“136号文”的正式实施,光伏上网的固定电价时代宣告终结,以往“躺赢”的收益模式不复存在。近期,随着山东、浙江等多个地区完成全面入市后的首月电费结算,上网电价的大幅下滑再次引发了行业关注。
从2月流出的山东、浙江等地分布式光伏项目1月电费账单来看,电价普遍下降,且不同项目之间价格差异显著。以分布式光伏装机大省山东为例,部分项目的上网电量度电电价最高为0.3232元,最低仅0.013元,相比当地燃煤基准价跌幅高达97%。


值得重视的是,项目C的机制差价电费显示为“0”,这主要在于根据《山东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实施细则》,余电上网的新能源项目月度机制电量计算公式为:月度机制电量=月度发电量×月度机制电量比例-(月度发电量-月度上网电量)-跨省跨区外送电量。若计算结果为负值,月度机制电量按0取值。以此计算,自用电量比例超过87%的项目C月度机制电量为负值,因此无法享受机制差价电费。
而同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A、B、C项目,最终上网电量度电电价却各不相同,除了机制电量因素外,实际上网交易获得的千差万别的电价同样影响甚大,有的近1毛/度,有的却低至2厘/度,这与项目的节点电价、交易时间对应市场电价等紧密相关,换言之电力市场中不同时段、不同位置的电力具有不同的价值,考验着每个项目业主的运营能力。
相比山东,暂无消纳之忧的浙江省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仍较为可观。根据浙江省“136号文”承接方案,非统调新能源项目主要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按照现货实时市场同类项目(分风电、光伏两类)月度平均价格结算,1月光伏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为0.347963元/千瓦时。
从电费单来看,浙江省分布式光伏项目还未承担市场化运行费用,非补贴部分的上网电费主要来自于两部分,一是上网电量费用,即上网电量×光伏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二是机制电价差量结算电费,等于上网电量×机制电量比例×(机制电价-市场交易均价)。以此存量项目A机制电量比例100%,最终上网电量电价与燃煤基准价持平;增量项目B,暂未参与机制竞价,因此无机制电量比例,只能结算第一部分的电能量电费,上网度电电价较燃煤基准价降低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