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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

2010-08-24 15:45:57 中国能源网

【中国能源网讯】根据昨日(8月23日)从物价部门消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贵州省将对能源消耗(电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目前,我省已提出第一批33户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的企业名单。

据悉,从7月份开始,对能源消耗(电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其中,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企业,将在我省现行目录电价水平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元;超过限额50%至100%的,每千瓦时提高0.1元;超过限额50%以下的,每千瓦时提高0.05元。

据介绍,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主要是抑制高能耗企业盲目发展,贵州省已经确定第一批33户超限额企业,涉及火电、水泥、黄磷、铁合金、铝型材等5个行业,其中省重点监控企业有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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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能耗 企业 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