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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义兴:缺乏成本监审的"阶梯电价"方案有失公平

2010-10-11 09:02:29 凤凰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制度。《征求意见稿》还公开了根据居民基本、正常合理、较高生活质量生活用电需求划分三个档次和两个选择方案(《新华网》10月9日)。

当然,不用怀疑,发改委所公布的这个居民电价阶梯定价方案,以及其中所有的“多用多支”居民用电消费原则,在理论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就此笔者想说的是,如果没有公开的电力合理成本监审为前提,这个居民用电阶梯定价的方案在实施中很可能会带来结果的不公平。

首先就方案所有的公平取向来说,应该不难看出,虽然在《征求意见稿》中就居民基本、正常合理与较高生活质量用点需求将阶梯用电递增电价划分为三个档次,并就此提供了两个可选择方案。然与此同时从方案可显而易见,这个方案制定本身是根据社会居民生活平均用电需求为标准,而没有考虑电力成本构成本身合理性对居民用电定价的影响因素。换句话也就是说,国家发改委在形成这个阶梯电价定价方案过程中,显然有这样一个取向,或者说是潜台词:即当前所有的电力成本,也不管是合理不合理,甚至于是电力企业管理不善与浪费的,都应该在居民电价中得到反映,并最终由居民来承担。这,公平吗?

其次从居民电价成本的构成看,众所周知,按一般社会常识,任何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形成,不仅与资源损耗、资本投入相关,而且还与企业内部管理水平高低与人员工资等因素有着密切关系。而与市场化经营的企业相比,国内电力企业、尤其是供电行业由于没有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多年来一直依仗着自身的垄断市场地位攫取巨额利润,并屡屡得以在或世界、或国内的“XXX强”企业排行榜名列前茅。而与此同时,衡量其成本构成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的评介,却从来不见也不公开。所以在此前提下,无论是国家发改委作为电价方案制定行政部门,还是方案作为日后制度本身所应有的社会公平要求讲,国家发改委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制定阶梯电价方案时,对相关的电力成本进行监审并将之公之于众,以建立方案本身公信的建立与便于社会对此作出评介。

所以,面对国家发改委上述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笔者在此真想说的是,如果没有相关的电力成本监审并将之公开为前提,这个方案显然有失基本社会公平。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周义兴 缺乏 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