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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费翻番带给电企的思考

2011-03-23 09:07:41 中国能源网   作者: 朱成章   

2011年2月25日某刊登了一篇文章是关于《网上热议上海一些居民一月电费翻番》。我看了这个标题为上海电力公司捏了一把汗,看完全文才松了一口气,其实上海电力公司没有错,电表计量是准确的,电力公司也没有在电压上做手脚,说明电力企业是信得过的。

最近关于上海一些居民“一月份电费翻番”的说法在网上被热炒,对于电费增多的原因,网民质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新换电表计量有问题,二是供电部门有意调高电压所致。

为此,上海市质监局为最先对电表提出疑问的14户居民全家的电表进行了现场在线检测,其中有新表也有旧表,结果是全部合格。接着又受理电能表鉴定申请,在申请鉴定的电能表中抽检了222只,合格率为97.3%,不合格的电表中大部分计量性能准确,其不合格的原因是非计量因素,不会影响电能计量,也就是不会影响多收费或少收费。其中只有两只电表的计量性能有偏差,1只表的时钟误差比允许值慢了1分钟,可能略微影响了分时计费,但不可能引起电费剧增;另一只表属于少计量,用户因此可以少付一点电费。上海质检局检测的结果证明电表计量没有问题。至于电压被调高,国家对电压质量有严格要求,并受国家严格检测,国家电监会每个季度都会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相关信息。2010年第四季度上海电力公司城网综合电压合格率为99.814%。专家认为不可能通过调高电压来增加电费收入;要调高电压使电费翻番,家用电能表和家用电器都承受不了高电压。

从对电能表提出疑问的14户家庭的用电量统计表的历史数据来看,这14户中换新电能表的为9户,其中2010年12月更换的有6户,2011年1月更换的有3户,未更换的5户。在这14户中,有3户未换电能表,只有1户在去年12月换了电能表,电费略有上升的有3户,一户未换电能表,2户更换了电能表,电费下降的2户,一户未更换电能表,一户换了电能表,电费基本持平的4户,这4户都更换了电能表。从上述统计分析汇总不难看到,由于今年1月份是34年来同月气温最低的一个月,居民家中取暖设备尤其是空调用电量激增,加上常规抄表日期恰逢春节假期,电力公司顺延了部分居民的抄表时间。使本应计入2月份的部分用电量,提前计入了1月份,大部分用户1月份电费有所上升。而1月份电费翻番,甚至增长数倍的用户毕竟是少数的。

对于热议上海一些居民电费为什么有变化,以及上海质监局的检查、抽检给我们的警示是:

1.要对用户电量的变化给予科学解释。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电炊具、空调以及电暖气等高耗电家用电器不断增加,居民生活用电量必然呈上升趋势。而且由于空调、电暖气的使用,居民生活用电年内变化也会加大。北方家庭夏季用空调制冷,冬季集体供热,那么年内电力负荷必然夏季高、冬季低,如果夏季不用空调,冬季用电暖手,那么年内电力负荷必然夏季低、冬季高。长江流域地区的家庭,夏季用空调,冬季没有集中供热,冬季气温低时用空调或者电暖手,那么年内负荷可能有冬夏两个高峰。像上海今年1月份气温特别低,气温零摄氏度以下天数达18天,低温时间超过去年1月的6天和去年12月的5天,采用空调或者电取暖的用户,月用电量就会超过去年1月和12月。如果电力公司能够把家庭生活用电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告诉用户,用户对于每月用电量的变化就会有正确的认识。

2.居民用户的电费单最好附有12个月的电费,居民用电年内的电费变化是有规律性的,像上海市的用户一般有冬夏两个高峰,今年冬夏电费比去年冬夏略高是正常的,如果去年没有空调或者电暖,今年增加了空调和电暖手,今年冬夏比去年高一倍甚至更多也是合理的。上海14户居民中的家庭电费,2009年12月为860.72元,2010年1月为1006.33元,2010年12月为132.1元,2011年1月为761.62元,如果只看2010年12月和2011年1月的电费,似乎1月电费比12月大5.7倍,好像不正常,但用2011年1月与2010年1月电费比较,今年1月的费用只有去年1月的95%。说明今年1月的电费并没有什么不正常,所以附上以往的12个月电费是有意义的。

3.要做好居民用户电能表的检验工作,保证电能表计量的准确性。上海电力公司电能表的检验工作做得很好,在这次网上热议居民电费中能经得住检查,值得所有电力公司学习。现在看来,国家电监会,上海质监局的监督检查也是很重要的,电力公司本身的努力,加上国家电监会的监督检查,我国的电能计量一定能做到准确无误。

4.要做到准时抄表。据上海电力公司反映,由于今年抄表日期恰逢春节假期,电力公司顺延了部分居民的抄表时间。使原本应该计入2月的用电量提前进入了1月,使得1月的用电量和电费增加。

当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单一制电价时,抄表时间的早晚对电费影响不大,仅仅是部分电费1月份缴纳还是2月份缴纳的问题,今后如果实行阶梯电价,就可能对电费造成较大影响。所以在可能条件下,一定要做到准时抄表。远程抄表和智能电网的建成,为准时抄表创造条件。

5.要尽快改变居民生活用电的普遍优惠电价。

我国目前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行普遍优惠电价,大量电费补贴补贴给了富裕户。对贫困户,用电量少的用户补贴额度很低。就上海市14户居民家庭电费来看,2011年1月用电多的用户电费达到1080元,而用电少的用户电费为83元,现在居民生活用电电费在每千瓦时0.5元,补贴款大概也在每千瓦时0.5元,这就是说用电多的那一户,1月电费补贴为1080元,用电少的一户,1月电费补贴只有73元,两户的补贴相差14.8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居民生活用电应尽快推广两部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目前的智能电网建设为推广使用这些电价制度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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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上海 电费 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