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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是解决电荒唯一途径

2011-05-12 16:44:32 中国能源网   作者: CIO 韩晓平  

自2002 年中国出现局部电荒,2004 年演变为24 省市“拉闸限电”后,电荒几乎“年年讲,月月讲”,今年更不例外。随着气温上升和各地“十二五”规划的下达,缺电开始蔓延。中电联预测,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缺口将达3000万千瓦。

此次电荒背景并不特殊。首先,为应对金融危机,在4万亿拉动内需投资和7万亿信贷的强劲带动下,各地建设的一个个大项目从去年起产能集中释放。加之这些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大搞“以大带小”,所增加的产能逐步投产,对电力的需求急剧增加。

此外,由于国际油价飙升,煤价也水涨船高。但政府为应对通货膨胀,油价可以上涨,销售电价却不能调整,致使火电企业陷入严重亏损,其中一些企业故意延长今年的检修周期,迟迟不愿恢复发电。再加上气候变化的压力和国资委“不进前三强,就等着被兼并”的逼迫下,发电公司疯狂扩张,大量建设“价高难用”的风电。除了传统矛盾外,还添了不少新问题。“十二五”将温室气体减排与GDP 挂钩,制定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的硬性指标。一些火电输出大省本来火电就不赚钱,现在更不愿“将污染留给自己,将蓝天奉献他人”了。

还有,政府不顾市场的实际需求,盲目炸掉小火电。“十一五”全国炸掉了7200万千瓦的小火电。日本大地震后,东京电力供电区域的限电之所以没有我们严重,其原因就是东电一直保留了大批燃煤火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

从上述现象来看,我们并没有解决2004年电荒遗留问题。比如当时很多专家都认为应该加速电力改革,解放市场主体,让供需双方充分交易,放手让市场配置资源。但由于改革攻坚难度大,加上美英电力市场化改革被华尔街误入歧途,电改一再被搁置。

2004 年之后,我们采取“水多了和面,面多了和水”,几乎什么办法都试了,“加速增容”、“煤电联动”、“需求侧管理”、“分时电价”……唯独“电力改革”的药方没敢试,结果到今天还是电荒。

目前电力供给结构中,电网公司面对发电企业是一个总买家,对于所有电力消费者又是一个总卖家,不仅电网公司对买卖双方都无需承担责任,而且由于电网公司挡在市场交易主体之间,又使发电企业和用电户之间根本无法进行有效交易,彼此也无法相互承担市场责任。

此外,电网公司是至今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少数大型央企,垂直一体化的坚强领导体系更像是政府的一个强势机构,各省级电力公司就像中央政府的派出部门。表面看是央企通过垄断控制了地方,而实际上是地方利用这种垄断绑架了中央。在各地GDP增长的竞技场上,地方政府官员不控制能耗,不优化结构,不顾忌环境,不考虑条件,盲目招商引资,大干快上。地方政府既不在电网建设投入资金,也不对发电企业承担买卖责任,反正电网和主要发电企业都是央企,地方官员对于优化用电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需求侧管理等方面根本没有兴趣,对于任何调整价格结构都坚决反对,造成电力需求市场陷入失控的无序状态。

其实,解决电荒只有电力改革一剂药。实际操作中,需要解放市场主体,调动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供应和结构性优化。电网公司不愿意被拆分,但至少应该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上到下分级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特别是省级电力公司和地市级供电公司应该建立由地方共同参与的股份公司,建立董事会,由电网公司、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多元化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承担当地电力供应和能源结构优化配置的责任。

同时,要将制定电价的权利下放地方,让市场决定价格,鼓励供需双方的直接交易,鼓励长期协议机制。在一个有效的能源市场中,长期协议应是基础,现货交易应该是一种补充与平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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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力改革 解决 电荒